Page 27 - 数字赋能非遗文化传承路径创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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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概述



               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推动文化传承创新的重要途径。人作为一种文化存在,
               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人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教育价值,理应纳入现代教育体系之中。
               教育政策制定的根本目的在于合理分配教育资源,使受教育者获得身心发展的机

               会,教育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可以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提供有力支持。然
               而,这些文件中未明确提出具体传承方案和程序。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政策的问题
                   各种政策与法规的颁布和实施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起到了积极

               作用。随着保护工作的不断深入,存在的问题也日渐凸显,导致政策目标难以实
               现。目前存在的问题归纳起来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规范性政策缺乏。政策法规的制定、执行如果过于刚性,会过度限制
               人们的行为,容易造成人们的逆反和抵抗心理;但如果过于柔性,则会失去其规

               范作用。通过对相关政策的梳理发现,首先我国现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
               的政策条例中多是以“鼓励、支持、引导”的语言表述,缺少规范性的要求,导
               致政策主体分散、实质性内容缺乏、政策稳定性较弱等问题,难以对非物质文化
               遗产的教育传承起到足够的制约和规范作用。其次,相关规定过于笼统,有的规

               定不具有可操作性,如对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的办学形式、教师队伍建
               设、课程设置等都未做出详尽的规定。这都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和传承活动的开展,使教育在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过程中举步维艰,影响
               了问题的解决和政策目标的实现,即出现“象征性合作”现象。

                   第二,评价政策滞后。政策评估是评价一项政策在实现目标方面的整体效果,
               或者是评价两个或更多方案在实现共同目标方面的相对效果。政策评价可以看作
               对政策效果的审视、一个事实和价值判断的过程。政策评价对提高政策制定的质
               量、克服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弊端和障碍、判断政策的有效性而言有着十分深远的

               意义。我们在查找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评价的政策时,发现缺乏相应的
               评价政策和奖惩制度,也缺少其他配套保障实施政策,出现了政策评价滞后的情
               况。其次,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未被纳入学校和教师、学生的考核范围,应试教
               育也在一定程度上阻滞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学校教育中的传承。

                   第三,部门之间缺少协同。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涉及教育问题,又涉及文化问
               题。在实践中,由于不同职能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导致出现政策断裂等问题。比
               如,《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中明确提出:教育主管部门和中小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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