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8 - 数字赋能非遗文化传承路径创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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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Innovative Path of Digital Empowerment for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Inheritance
             数字赋能非遗文化传承路径创新研究


             应当将具有本地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编入地方教材,纳入基础教育,开展
             相关教育活动,提高青少年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但湖北省的教育
             部门并未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这就使得这一条例难以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教

             育传承缺乏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政策指导文件。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政策的优化路径
                  政策导向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具有重要作用。教育政策和文化政策
             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重要支持和保障。目前,一些问题导致非物质文化遗产

             在学校教育中的传承流于形式、缺乏动力。因此,优化教育传承政策是实现非物
             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的必由之路。
                  第一,完善教育传承政策体系。从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的路径来看,主
             要有两种典型路径:一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相关利益主体根据自身发展的

             实际需求,自发组织构建教育传承活动,即“自下而上”的内生路径;另一种是
             以政府部门为主导的“自上而下”的外生路径,是基于外部环境压力形成的规范
             性行为,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强制性。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问题是随着非物
             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的深入而引发的。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自 2004 年加

             入《非物质文化保护公约》以来才逐步转为政府行为,之前更多属于“自下而上”
             的民间自觉行为,且现有文件中多是以“鼓励”“引导”等方式表述,缺乏“刚
             性”政策加以规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要实现常态化和制度化,需要有
             相应政策和法规将传承活动从随意、无序状态,逐步发展成为相对稳定、有序、

             结构化的状态。因此,国家及地方政府应加强“刚性”政策制度建设,在政策出
             台后制定相应的教育传承实施细则,以明确教育管理者、行动者的责任和义务,
             切实保障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措施落到实处。通过国家、地方教育部门的
             政策引导,调动教育传承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逐步形成“内生”与“外生”相

             结合的综合、协调式的教育传承体系。
                  第二,健全教育传承的评价机制。评价机制的建立意味着行动与效果之间有
             了更加紧密的连接。伴随问责制度、激励机制的产生,行动主体容易形成一种稳
             定、合理的行为转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需要相应评价体系加以规约和

             引导。首先,制定相关的检查、监督机制,定期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工
             作的检查、督导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总结经验,及时推广,以保证教育
             传承的有效性和常态化。其次,不断完善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经费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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