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7 - 水利工程建设技术与管理
P. 207
第六章 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及控制研究
量、安全、工期及措施费用等问题,由承包人负责。施工组织设计实施完毕后,
监理单位应对实施效果作出评价。第三,测量。测量放样测量的监督检查工作应
由测量监理工程师(配备必要的助手)专门负责,必须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向承
包人提供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高程,并对承包人的定线控制测量进行监督
检查和认可;在工程开工之前,对承包人的施工放线测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认可。
第四,材料试验检测。审核工程所用材料的质量保证书。对工程原材料、构配件
及设备在使用前需进行抽检或复试,其试验的范围,按有关的规范、标准要求确
定。凡采用新材料、新型制品,应检查技术鉴定文件。对主要原材料、构配件及
设备的生产工艺、质量控制、检测手段等必要时应到生产厂家实地考察,以确定
供货单位。所有设备在安装前应按相应技术说明书要求进行质量检查,必要时,
还应由法定检测部门进行检测。指导安排施工单位的工程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
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自检(检测报告单);安排监理单位的样品抽检(质量报告
单、产品合格证)。检验成果必须是由质量监督部门批准认可的试验室(一般为
本地区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站)提出。如果施工单位没有工程材料或构件的力
学性能的试验能力,没有合格的试验室。在此种条件下,还必须与业主方确立统
一的检测方式和合格的试验室进行检测,提出试验检测报告。
5.质量监督单位
(1)资质及质量保证体系审查
监督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是否在其资质等级允许范围内从事水利工程建设
的质量工作,尤其加强对设计单位资质的审查。持有甲级证书的单位,可以在全
国范围内承担证书规定行业大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内相应的生产必要
配套工程和设施的工程勘察或工程设计任务。持有乙级证书单位可以在本省、自
治区、直辖市范围内承担证书规定的行业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或者工
程设计任务。需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任务的需经项目所在地的省自治区、
直辖市勘察设计主管部门批准。持有丙级证书的单位,可以在本省自治区、直辖
市承担证书规定行业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任务。持有丁级
证书的单位只能在单位所在地的市或者县范围内承担证书规定行业小型工程建设
项目及零星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或工程设计任务。检查建设单位的项目管理
模式及成员组成,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要进行调整或进行业务培训,对于建设单
位部门的技术管理人员,要解放思想、拓展思路、更新观念、勇于创新。检查、
1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