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5 - 核电厂电气技术与设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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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核电厂的电气主接线及厂用电


             网取得充分的电源(包括三绕组变压器的中压侧从高压侧取得电源)。
                 设置发电机电压母线时,备用电源和启动电源从该母线引接。
                 技术经济合理时,可由外部电力系统引接专线供给。

                 全厂需要两个及以上高压厂用备用电源或高压厂用启动/备用电源时,应从
             两个相对独立的电源上引接。
                 (三)事故保安电源
                 对于200MW及以上装机容量的发电机组,应配备交流保安电源。一般由

             柴油发电机组(自动快速起动的)为交流保安段负荷提供电源。对于交流保安
             负荷,应按允许加载的程序分批投入。每两台200MW机组设置一台柴油发电机
             组,每台300MW或600MW机组设置一台柴油发电机组。当机组有计算机监控
             时,应配备交流不停电电源。


                 二、核电站厂用电源及引接方式

                 (一)大中型核电站厂用电源及引接方式
                  .厂用电源配置

                 纵深防御概念贯穿于安全有关的全部活动,包括与组织、人员行为或设计有
             关的方面,以保证这些活动均置于重叠措施的防御之下,即使有一种故障发生,
             它将由适当的措施探测、补偿或纠正。为贯彻核电厂设计安全规定纵深防御理
             念,在电气设计中为核电厂厂用电系统配置了多种厂用电源。厂用电系统交流电

             源由厂内电源和厂外电源组成。厂内电源包括厂内主电源(单元发电机组)和厂
             内备用电源(柴油发电机组)。厂外电源包括厂外主电源(500kV电网)和厂外
             备用电源(220kV电网)。
                 目前,中国在建和已建电厂,其电气纵深防御顺序基本都是:厂外主电源—

             孤岛运行—厂外辅助电源—厂内柴油发电机—蓄电池和小柴油发电机。
                 机组正常功率运行时:发电机→发电机出口断路器→主变压器→厂外主电
             源;同时,发电机→发电机出口断路器→高厂变→厂用电系统。
                 机组正常启动和停运时:厂外主电源→主变压器→高厂变→厂用电系统。

                 若厂外主电源故障:发电机→发电机出口断路器→高厂变→厂用电系统。
                 (孤岛运行)此时,若主电源故障仍不能消除:厂外备用电源→辅助变压器
             (或备用变压器)→厂用电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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