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1 - 书法艺术的发展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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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书法艺术审美研究
却不会有哪位书法家明确地声明自己的书法创作就是为了满足市场的需要。奥拉
夫·维尔苏斯在《艺术品如何定价》一书中讲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位荷兰先锋画
廊的老板承认,“当然我会告诉艺术家,在以此展览中人们的语气是什么,他们
会特别欣赏什么样的作品,但我必须非常小心地向他传递这些信息。不然你就会
冒犯艺术家的道德底线。因此你必须使用非常‘艺术’的语言来避免这一点。我
永远不会告诉他们必须多创作某种特定类型的作品。”
因此,我们对书法家不受市场需求的影响这一观点表示怀疑。书法家并不是
不受市场影响,而是书法家在市场的影响中或言不由衷,或缄默不语,却在书法
创作的行动中“用脚投票”,创作出一件又一件满足市场胃口的作品。
二、从作者的“在场”到“离场”
在中国古代,书法的欣赏绝非简单地欣赏作品的形式构成,在作品背后的文
辞内容和书写者的人格风范同样是书法欣赏的重要内容。因此,同样的作品被不
同的人所书写在欣赏时会有着截然不同的观感。这样的观感不是来自人的自然属
性,而是来自人类社会的文化浸染和价值判断。中国古代便有“书如其人”的说
法,这不仅是给书法创作者提出的人格要求,同时更是书法欣赏者在面对书法作
品时的接受方式。
这种将书法与人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方式实际上是中国古代社会对书法社会功
能认识的体现。在中国古代的儒家思想看来,艺术所追求的应当是真、善、美的
统一,而不是单纯追求感官的快感。因此,艺术作品的感官效果并不是其本质特
征。正如《诗大序》为文学所确立的政治美学观念一样,在书法审美中,表达个
人情感才成为其最重要特征。因此,书法本身的艺术水准在古人看来并非最高准
则。例如,刘熙载所言:“书,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曰如其人
而已。”王一川先生也对“书如其人”这一观念进行了解读:“从主体心理的角
度来探讨书法美的根源的,古代有‘书如其人’说。”此说主张书法是人的精神
意气或情感情绪的表现,书法美是一种人格美。人们之所以欣赏书法艺术,是因
为人们意识到从中可以观照自己的精神意气或情感意绪。
书法的创作正是书法家个人情感的表达,同时也是个人情绪的表现,所谓
“可喜可愕,一寓于书”。而在中国古代,文人士大夫也在书法创作中有意无意
地表达出自己的文化追求,在“心正则笔正”的原则指导下,文人士大夫的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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