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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保护研究
将国家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要求、环评技术文件编制要求等,告知评价单位,
为评价单位编制出符合要求的环评文件提供技术指导。同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
部门通过行政手段(如资质认证)对环评市场进行规范和管理。明确上述关系后
不难看出,建设单位负有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义务,
同时也应对所报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质量承担相关责任。对报送不合格环境影响
报告书的,环保部门应追究的第一责任人是建设单位而不应是评价单位。环评报
告书如果由于质量问题被退回,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对评价单位进行相
应的经济处罚。
2. 严格审批,提高质量
提高环评报告书质量最有效的手段是严格审批管理。目前,中国环评报告书
能否通过审批,首先取决于环保技术评估部门对环评报告书进行技术评估的结果,
在此基础上,环保部门进行综合决策。其中,技术评估意见和环保主管人员意见
十分重要,是最终决策的基础。因此,把好审批关口,必须注重对环评报告书技
术评估工作的管理和对审批人员的培训。建议生态环境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环境
影响报告书审批文件的审批质量进行检查,提出改进批文质量的指导意见。
3. 市场调节,优胜劣汰
利用市场机制,对评价单位优胜劣汰,建设单位承担环评报告书编制质量的
责任是关键。评价单位完成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后,首先应送交委托单位查收,由
委托单位决定是否需要修改,或决定报送环保部门审批。环保部门对于报送质量
低劣或弄虚作假的环评报告书的第一批评、处罚对象是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则依
据合同对评价单位进行处罚,只有建设单位对环境质量报告书的质量承担起责任
后,环评市场的优胜劣汰机制才能真正形成,水平低下的评价单位将在这一市场
中无立足之地。
4. 规范市场,完善准入
为规范环评市场,生态环境部颁布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和准入制度并起到了很
好作用,然而仍有许多有待完善之处。
明确责任,科学制定处罚制度。建立建设单位处罚制度,对于弄虚作假、隐
瞒问题的建设单位,应对其制定从警告直至暂停审批等处罚措施,促使建设单位
减少对环评报告书编制工作的不良干预。
考核质量,建立信誉评级制度。对向建设单位提供不合格环境影响报告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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