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7 - 消防安全管理与技术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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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消防监督管理



               带”人才培养计划,着力提升消防监督队伍能力素质;健全完善公安派出所消防执法
               制度,全面推进大队主官进同级公安机关党委班子,增加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的调度
               杠杆,推动设置派出所专职消防监督员,落实政策、经费等保障制度;健全完善立体
               化防控体系,全面发动社区工作人员、微型消防站队员、物管人员、网格管理员、消

               防志愿者等力量,开展分级消防安全培训,确保会整改火灾隐患,会组织扑救初起火
               灾,会组织疏散人员逃生,会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切实形成群防群治体系。

                   三、必须形成闭合完整的消防监督管理系统

                   在不改变当前体制的前提下,探索、突破机制,以“有利于发展、有利于明责、
               有利于实现目标”为基本思路,以“三权分立、履职免责”为原则,对消防监督管理

               模式改进工作有益尝试:尝试明确消防监督员的责任边界,变“无限责任”为“有
               限责任”,将辖区内的社会单位进行有序分类,并将消防监督管理职权分解为监督检
               查环节、执法处理环节和督导考核环节(即“三权分立”),形成闭合、完整的消防
               监督管理系统,建立起以“公共治理”为核心的多元化竞争合作的消防监督管理网络

               结构模式,即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为主体,公安派出所依法监管,政府有关部门、村
               (社区)等基层组织、消防中介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的立体化消防监督管理。这不仅对
               消防监督管理职能进行了重新定位,也突出了治理过程中各种机构之间的合作与契约

               信任关系。
                   (一)合理编制组织构架
                   从目前消防监督管理组织结构来看,市一级消防部门(以下简称“支队”)负责
               一级重点单位管理,县一级消防部门(以下简称“大队”)负责二级重点单位管理,

               派出所负责三级重点单位、一般单位和其他单位管理。在组织机构上没有将消防监
               督员、派出所消防民警、中队干部整合在一起,没有充分发挥街道、乡镇及其他职能
               部门的力量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没有积极把消防中介服务机构参与消防监督管理中,

               可以说是“各自监管、各自为政”,上级对下级之间没有明确的监督、帮扶和提供技
               术指导的职责,尤其是各级出现疑难问题和重大问题时,只停留在一个层面上解决,
               导致问题越来越严重,久拖未改。基于此,建议重新整合管理组织架构,使之简单易
               行,操作合理。在支队层面,一是以业务骨干为主体成立技术指导组。抽调监督、法

               制、建审、验收、火调等科室业务骨干成立技术指导组,对基层大队提出的消防监督
               检查、执法等技术层面的疑问等进行指导和帮扶,并对城建重点工程和民生工程采取
               实地调研、集中会审等方式,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将隐患解决在设计初始阶段。二

               是以法制、监督等科室为主体成立督导考核组。主要负责核查消防行政执法程序运行
               是否规范、检查火灾隐患整治是否见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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