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3 - 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及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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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管理


             件规定的行为。

                 二、安全管理

                 (一)概述

                 安全生产是为了使生产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
             的,防止发生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生产事故,消除或控制危险、有害因素,保
             障人身安全与健康,使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的一切行为。
                 水利工程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
             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贯彻“安

             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方针,实行建设项目的业主、建设单位统一监督、协调,
             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各负其责的管理体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应组
             成工程施工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工程施工安全工作的监督、协调。

                 (二)施工阶段的安全管理
                 1. 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的方法及要求
                 (1)日常巡视
                 监理人员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时,应检查安全防护情况并做好记录,针
             对发现的安全问题,按其严重程度及时向承包单位发出监理指令,责令其消除安

             全事故隐患。
                 (2)安全检查
                 安全监理人员应按照安全监理方案定期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应写入项目监理

             日志;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包单位每周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临时用电、
             起重机械、脚手架、施工防汛、消防设施等安全检查,并派人参加;项目监理机
             构应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专项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对发现的安全
             事故隐患,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发出书面监理指令。
                 (3)监理例会

                 定期召开的监理例会上,应检查上次例会有关安全决议事项的落实情况,分
             析未落实事项的原因,确定下一阶段施工管理工作的内容,明确重点监控的措施
             和施工部位,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

                 (4)安全专题会议
                 总监理工程师必要时应召开安全专题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
             主持,承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现场技术负责人、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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