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9 - 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及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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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监督与管理


             可以充分调动各质量责任主体质量管理积极性,规范企业资质、从业人员资格管

             理,满足当前形势下对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新要求。
                 五、中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其职责


                 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 1984 年国务院《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精神,中国从 20 世纪 80 年代中期起逐步建立了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制度,各
             地、各部门相继成立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几十年来,这些工程质量监督机
             构为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2000 年 1 月 30 日发布施行的国务院第

             279 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建设工程
             质量监督管理的基本原则。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主要目的是保证建设工程的
             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主要依据是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主要方式

             是政府强制监督,主要手段是施工许可制度和竣工验收制度。
                 各级政府设立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隶属于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受同
             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上一级质量监督机构的指导。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
             水利部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监督检查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的法律、
             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负责所辖工程的质量监督,参加工程的阶段验收

             和竣工验收;根据《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确定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处
             理;掌握辖区内水利工程质量动态;组织交流质量监督工作经验。根据中国政府
             机构改革的进程,现行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按总站(含流域分站)、中心站、

             省级站(州市级)及县(市、区)四级设置。除上述主要职责外,各级质量监督
             机构也承担相应的不同职责。
                 (一)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水利部是国家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是主管水利工程质量的权威机构。水利部
             成立了国家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办公室设在建设管理部。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制定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有关规定和办法,并监督实施;管理全国水利工程质量
             监督工作;指导、考核分站、中心站的质量监督工作;组织、检查、组织、检查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培训质量监督人员。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分站是水利部总监

             理站的派出机构,负责流域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监督管理。
                 (二)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
                 除上述主要职责外,各省水利(水电、水务)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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