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2 - 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及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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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及安全管理


            初步掌握工程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和质量监督到位点,为编制质量监督计划提供

            依据。还可及时发现设计中的错误和问题,避免造成严重的质量问题或事故。
                对设计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与建设、设计单位交换意见。对于一般性的问
            题,经建设、设计单位承认或同意后,即可对施工图的内容进行修改,并履行设

            计变更签证手续。对于较大问题,或涉及方案变更等重大问题,还要报请主管部
            门的原批准单位批准同意,方可修改、变更。



                              第三节  质量监督工作基本程序



                一、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项目法人应在工程开工前,到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未办理
            质量监督手续的水利水电工程,不得开工。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申报。项目法人完成工程项目的有关前期审批手续后、

            在工程开工前,向质量监督机构申报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填报《水利工程质量监
            督申请书》,并提交所需的有关文件及资料。
                核发《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书》。质量监督机构在审查项目法人提交的有

            关申报材料后,签发《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书》,明确监督工作内容、监督时
            限和监督责任人。

                二、制定质量监督计划

                根据工程特点,质量监督机构应及时制定质量监督计划,并组织各参建主体
            进行监督交底,明确质量监督内容、方式及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按计划内容及

            要求开展质量监督工作。

                三、确认工程项目划分

                开工初期,由项目法人组织监理、设计及施工等单位进行工程项目划分,在
            主体工程开工前,由项目法人将项目划分表及说明书以书面形式报质量监督机构
            批复确认。

                实施过程中,需对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关键部位)单元工
            程的划分进行调整时,项目法人应重新报送质量监督机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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