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7 - 长三角区域生态绿色发展模式与路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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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完善长三角区域生态绿色一体化的关键机制



             工作章程》为其组织规范。在当前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治理中,既涉及相同行政
             层级地方政府间协同,也涉及跨行政层级地方政府间协同。上海市委书记担任协
             作小组组长,统筹领导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副组长和成员中包含了国

             家部委相关负责人和长三角区域一市三省地方政府相关领导人,实现纵向与横向
             府际关系的有机结合。协作小组下设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办公室,
             作为其常设的区域办公机构。

                    表 6-1 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的成员构成与组织关系
              决策机构        具体架构                              内容
                               组长    上海市委书记(中央政治局委员)
                                     生态环境部部长、上海市市长、浙江省省长、江苏省省长、安
                              副组长
                                     徽省省长
              长三角区      组织           国务院副秘书长、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
              域大气污      成员           财政部副部长、生态环境部副部长、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
              染防治协             具体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科技部副部长、中国气象局局长、国家能
               作小组             成员    源局局长、上海市副市长、浙江省副省长、江苏省副省长、安
                                     徽省副省长
                        组织     下设    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办公室
                        关系     小组
                  .执行机构:落实政策要求
                 小组办公室是协作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协作小组的决策与责任
             落实、服务保障,以及组织协调长三角区域污染防治协作日常工作等。工作简报

             第二期介绍了办公室运行机制主要包括会议协商、协调推进、工作联络、信息发
             送、情况报告和通报、调研交流、研究评估、文件和档案管理等八项机制。在
             成员构成方面(具体见表 6-2),小组办公室由各地生态环境系统直接负责人组
             成。这些负责人作为一线管理人员,直接负责政策的具体落实。在组织关系方

             面,小组办公室委托隶属于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的综合规划处,由上海市生态环境
             局综合规划处工作人员处理日常工作。在工作开展上,通过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来
             推进各项工作,如长三角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推进工作小组、长三角区域高污染
             车辆环保治理工作小组等。长三角区域通过构建以常设办公机构、专项工作小组

             为核心的执行层结构性机制,保障了政策执行的常态性、规范性和专项性。
                  .保障机构:服务决策执行
                 长三角区域在组建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的同时,还建立了空气质量联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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