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7 - 长三角区域生态绿色发展模式与路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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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完善长三角区域生态绿色一体化的关键机制
工作章程》为其组织规范。在当前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治理中,既涉及相同行政
层级地方政府间协同,也涉及跨行政层级地方政府间协同。上海市委书记担任协
作小组组长,统筹领导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副组长和成员中包含了国
家部委相关负责人和长三角区域一市三省地方政府相关领导人,实现纵向与横向
府际关系的有机结合。协作小组下设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办公室,
作为其常设的区域办公机构。
表 6-1 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的成员构成与组织关系
决策机构 具体架构 内容
组长 上海市委书记(中央政治局委员)
生态环境部部长、上海市市长、浙江省省长、江苏省省长、安
副组长
徽省省长
长三角区 组织 国务院副秘书长、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
域大气污 成员 财政部副部长、生态环境部副部长、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
染防治协 具体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科技部副部长、中国气象局局长、国家能
作小组 成员 源局局长、上海市副市长、浙江省副省长、江苏省副省长、安
徽省副省长
组织 下设 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办公室
关系 小组
.执行机构:落实政策要求
小组办公室是协作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协作小组的决策与责任
落实、服务保障,以及组织协调长三角区域污染防治协作日常工作等。工作简报
第二期介绍了办公室运行机制主要包括会议协商、协调推进、工作联络、信息发
送、情况报告和通报、调研交流、研究评估、文件和档案管理等八项机制。在
成员构成方面(具体见表 6-2),小组办公室由各地生态环境系统直接负责人组
成。这些负责人作为一线管理人员,直接负责政策的具体落实。在组织关系方
面,小组办公室委托隶属于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的综合规划处,由上海市生态环境
局综合规划处工作人员处理日常工作。在工作开展上,通过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来
推进各项工作,如长三角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推进工作小组、长三角区域高污染
车辆环保治理工作小组等。长三角区域通过构建以常设办公机构、专项工作小组
为核心的执行层结构性机制,保障了政策执行的常态性、规范性和专项性。
.保障机构:服务决策执行
长三角区域在组建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的同时,还建立了空气质量联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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