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6 - 长三角区域生态绿色发展模式与路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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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区域生态绿色发展模式与路径研究
                Research on the Green Development Pattern and Path of Ecology in Yangtze River Delta


            态指标体系中增加减污降碳综合指标,表征地区环境质量改善和应对气候变化的
            协调性与协同效益。在地区开展重大环境、能源、经济决策与规划制定中,要将
            环境气候协调共治作为核心原则,合理确定环境目标与气候目标的分配权重。

                此外,在协同目标的约束下,如何最大化协同减排效应是制定管控战略、明
            确管控领域、设计一体化任务和措施过程中应当关注的重点,针对污染物与温室
            气体排放的重点领域,应同步设计减排技术路径,尤其是对于增碳的污染治理技
            术工艺选择,应当充分论证,满足污染排放标准的同时,尽量做到节能降耗,从

            而真正实现应对气候变化与改善环境质量的有机结合。
                (二)建立协同法规标准
                立法是明晰权责主体、确立管理目标、建立管理机制、落实监督执法的根
            本,因此实现政策协同的前提是首先完成法规标准层面的协同。一是在现有的环

            境基本法中补充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定,现阶段要考虑到中国传统环境问题尚未完
            全解决的基本国情,秉持统筹协调、分类管理的基本原则,树立协同管理的思想
            理念,明确减污降碳的权责边界、提出协同管理的制度体系。二是将温室气体管
            理纳入中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

            规,为协同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提供法制依据。三是在现行标准体系中体现应对气
            候变化与保护生态环境的综合效益,制修订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排放标准、燃料
            使用与控制标准、绿色产品与技术性能标准,形成融合温室气体管控的新型生态
            环境标准体系,特别是同源排放的工业企业,要逐步建立起治污与控碳相协调的

            排放标准、技术标准和监测标准。
                (三)建立协同管理制度
                碳交易市场作为当前碳源管理的主要手段,对源的约束度不够,仅局限于微
            观层面的配额分配体系,缺少与地区、行业等规划政策的有效衔接。因此,建议

            依托现行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完善碳管控,达到强化碳源管理的目的。
                一是要注重从源头上实现协同管理,在环境分区管控和准入清单中强调环境
            目标与气候目标的双约束,并建立其向宏观规划与微观落地的传导机制,强化重
            点排放领域空间布局约束、减污降碳管理、能源利用效率等方面准入、限制和禁

            止的要求。在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引入温室气体排放的评价指标,作
            为对局地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的补充,在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同步评估新增
            排放源污染物与碳排放水平、环境影响、减排潜力,同步做出污染防治与节能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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