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5 - 农村经济发展理论创新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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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农村经济结构改革
网络宽带、农田水利与乡村交通运输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布局合理、城
乡互通的基础设施体系是乡村建设行动的重要内容。农民主体则根据基础设施建
设好不好、能否满足自身的现实需求检验乡村建设行动的成果。其次,农民对农
村公共服务体系的评价是研判城乡公共服务是否均等化的主要抓手。实施乡村建
设行动必须加快解决农村公共服务短板问题,重点将公共服务建设向农村倾斜,
加强普惠性与兜底性公共服务建设。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须充分听取广大农民群
体对现有农村公共服务的评价意见,坚持顶层设计与农民需求相结合,发挥农民
主体的评价功能,不断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最后,农民对县域城乡功能定位
的评价是检验公共资源配置与公共服务质量的有效途径。实施乡村建设行动须合
理定位并强化县域城乡功能,提升县域综合服务能力。县域城乡功能定位合不合
理,广大农民群体最有发言权。农民主体通过对县域功能定位做出评价,为政府
合理定位县域功能提供参考意见,能够有效提升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完善公共服
务供给体系。
四、农民主体性功能发挥的制约因素
(一)历史因素:社会历史条件遮蔽
马克思指出,“历史对人来说是被认识的历史,因为它作为形成过程是一
种有意识地扬弃自身的形成过程”。由于受人的本质规定性支配,农民主体性地
位的确立经历了漫长的动态演化的历史过程。在此过程中,农民的主体性由于社
会历史条件限制而长久处于一种被遮蔽的状态,需要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去
掉弊端、逐步确立。基于历史维度,20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中国乡村建设运
动兴起,试图利用“开发农民的力量”去改变乡村落后面貌,由于特殊而复杂的
国内外政治环境,乡村建设最终以“乡村运动而农民不动”的结局而告终。进入
土地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从解决乡村问题入手,积极动员广大农民投身土地革
命,农民主体性意识被调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
伴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农民主体性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乡镇企业等实践中得到充分展示。可见,“农民主体性从酝酿、萌芽、发生一直
发展到今天,经历了一个很长的时期。由于种种原因,现在并未完全确立,并继
续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
其中,受社会历史条件的遮蔽,自身局限性不断制约着农民主体性。一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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