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3 - 城市土地经济与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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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土壤培肥及后期管护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各地区要在深入
调查农田分布、自然环境和农田基础设施状况的基础上,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
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本着立足当前,着
眼长远,先易后难,逐步实施的精神,制定出高标准农田的长期建设规划和年度
实施方案,有步骤有目标地分期分批实施。同时加强对总体规划和项目实施方案
的制定和论证,做到高起点规划和高标准设计,实行高质量建设,保证标准农田
建设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求做到“三个衔接”:即与当地自然条件和经济发展
水平相衔接;与项目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相衔接;与当地优势农产品产业和农业
发展总规划相衔接,大力推进市县两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层层分解下达高标准
农田建设任务(苏付安,2012)。按照国土功能区划进行下一轮土地利用修编,
并重视乡一级的土地利用规划,将土地的规划与保护落实到具体地块(谢庭生,
2012)。
1. 建立国家、行业、地方相结合的标准体系
要建立健全“科学统一、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的标准体系,在全国范围内
按照基础性、通用性技术等要求来制定国家标准,以此来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
评价规范》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同时,依据《通则》制定行业标准,地
方政府要从本地区实际情况出发,依据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积极制定地方标准。
在考虑行业和地区差异的基础上,实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配套和
协调。
2. 要选定并加强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建设
要将示范县建设成为国家粮食核心产区的样板,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典型,
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示范(国土资发 [2012]147 号)。要按照“划得准、调得开、
建得好、保得住”的总体要求,确定建设边界,规范权属管理,选定的区域布局
和开发重点应是粮食主产区,示范工程的大小应根据投资规模而定,也要考虑到
当地的自然条件、群众积极性、领导管理水平和示范区影响等情况。示范工程的
选定应实行竞争立项,择优选项,以增强责任意识,推动项目的顺利实施。要把
耕地、道路、防护林、排灌渠道、机井、抽水站、输电线路等结合起来通盘考虑,
全面规划,合理安排,以达到改善和提高农业生产条件,更大程度地满足农业生
产需要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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