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2 - 企业工会工作与职工文化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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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企业工会工作与职工文化理论研究
2. 胡锦涛关于保障劳动者权益的论述
2008 年 1 月 7 日,胡锦涛同志在人民大会堂出席“2008 经济全球化与工会”国际论坛开
幕式并致辞:“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维护劳动者权益。我们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
通过立法和制定政策,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依法保证广大劳动者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我
们高度重视解决广大劳动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改善广大劳动者劳动就
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劳动安全等方面的条件,维护社会性别平等和女工特殊
权益,推动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我们通过采取一系列举措,保障了广大劳
动者的主人翁地位,发挥了广大劳动者在推动国家建设和社会进步中的主力军作用。”2010 年,
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胡锦涛同志指出:“我们要进一步采取措施,从制度
上、政策上保障劳动者权益,这是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之举。我们必须把保障
劳动者权益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紧迫任务来实施。这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的
基础。保障劳动者权益,必须从经济上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提高劳动者的收入水平。要大力
推广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工资共决机制、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
让劳动者的收入与企业利润同步增长,确保劳动者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保障劳动者权益,必须
大力完善制度建设,为维护劳动者权益搭建好制度平台。要在各种所有制企业中广泛铺设工会
网络,大力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推动和规范公司制企业实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充
分发挥劳动者的“主人翁”作用。保障劳动者权益,必须提升广大劳动者的社会保障水平,在
教育、住房、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方面采取措施,确保广大劳动者能住得起房,
看得起病,养得了老,子女能上得起学,工伤能得到充分医治。”
3. 胡锦涛关于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的论述
2008 年 10 月召开的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上,胡锦涛代表中国共产党对中国
工会提出了新的要求:“只有尊重和保障职工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发展才
能有动力,社会才能和谐;只有实现企业发展和社会和谐,职工群众利益才具有更可靠的保障”,
“表达和维护广大职工群众利益是工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把更多的资源和手
段赋予工会组织,为工会工作提供更好的环境和条件。”
2008 年 10 月 21 日,胡锦涛同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国工会十五大部分代
表座谈,对于企业工会的工作,他强调,工会要为企业困难职工排忧解难,完善劳动关系协调
机制,促进实现体面劳动,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胡锦涛强调,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中国全力发展经济,使人民的生活水平达到小康的情况
下,企业工会要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基本职责,“组织起来、切实维权”,这是构建企业和
谐劳动关系对工会履行职责提出的历史性要求。在胡锦涛的指示精神下,中华全国总工会又进
一步提出了“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维权观。胡锦涛则要
求“工会不断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维护好职工权益,维护好社会政治的稳定。”
七、习近平关于深化改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思想
2012 年 11 月 29 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同志在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提出了实
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他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的讲话中系统阐发了这个思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