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2 - 土木工程应用技术与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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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建筑工程管理概述

            以按具体工程需要设计。

                 5. 合同纠纷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主
            要有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合同当事人在履行施工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

            和解或者要求合同管理及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和解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
            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争议发生后,允许停止履行合同。在一般情况下,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证
            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若出现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
            停止施工;明确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法院要

            求停止施工等任何一种情况,当事人方可停止履行施工合同。

                 三、施工索赔

                 索赔是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违约,或其他过错,或无
            法防止的外因而受到损失时,要求对方给予赔偿或补偿的活动。施工索赔是在施

            工过程中,承包商根据合同和法律的规定,对并非由于自己的过错所造成的损失,
            或承担了合同规定之外的工作所付的额外支出,承包商向建设单位提出的经济或

            时间上要求补偿的活动。
                 (一)索赔报告书的组成

                 索赔报告书的具体内容,随该索赔事项的性质和特点而有所不同。但一份完
            整的索赔报告书在必要内容和文字结构方面,必须包括:总论部分、合同引证部
            分、索赔款额计算部分、工期延长论证部分、证据部分等几个组成部分。至于每

            个部分的文字长短,则根据每一索赔事项的具体情况和需要来决定。
                 (二)索赔的程序

                 工程索赔程序,一般包括发出索赔意向通知、收集索赔证据并编制和提交索
            赔报告、评审索赔报告、举行索赔谈判、解决索赔争端等。
                 (三)解决工程合同索赔问题的办法

                 1. 沟通为主,施压为辅
                 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避免不了出现合同索赔问题,所以合同双方在解决索

            赔问题时首要的是相互理解和沟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商讨,切
            实履行自身的权利和义务,争取做到互相满意。另外,业主、监理和承包商三者
            间具有密切的关系,一旦工程合同出现索赔问题时,三方态度要平和,建立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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