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0 -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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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人拥有标台数不达标。第三,公交专用道少而且被侵占。很多的城市也没有能及时建设符

            合城市快速发展的公交车专用通道及专门为公共交通车辆优先通行服务的信号系统。有的
            城市公交专用道少并且经常被社会车辆占用,道路拥堵日益加重。第四,缺乏一套高科技
            的智能城市公共交通信息标识系统,如交互式导向信息查询台、公交电子显示屏等。这是

            城市公共交通导向系统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
                 最后,中国很多的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及网络规划不合理,公交专项规划与城市用
            地规划缺少衔接,有些居住区、公共活动场所、大型商业区、开发区等大型建设项目没有

            预留公交场站建设用地,有些已经规划的公交建设用地被挤占、挪用。另外,当前很多城
            市的公交线路网络也存在重复设置的问题,比如有的地区,特别是城市中心区公交线路过
            于密集,甚至多达几十条,但是也有的个别小区或街道,特别是城市边缘地区的小区或街

            道长时间都没有公交线路通过,线路延伸缓慢。还有的公交线路长,绕弯太大,行车时间
            长,不能提高行车速度,这也大大降低了对居民的吸引力。公交站点的布局也非常不合理,

            设置过多、过密或不规范,导致了很多公交车进站停车的时候只能占道停车,容易造成路
            口拥堵,给公交车的正常运营带来了很大隐患。
                 4. 公交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公共交通发展政策具有不稳定性

                 目前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仍主要依赖政府行政调控,国家缺乏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方
            面的相关法律,只有一些省、市出台的有关城市公共交通的地方性法规,导致在执行中缺

            乏足够的权威性,这与城市公共交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具有战略性先导性的产业地位不相
            适应。而且国家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相关政策不配套、不完善,更难以落实。例如国家对
            城市公共交通一直没有明确、稳定的经济扶持政策和政策性亏损补贴制度,各地公共汽车

            的生存与发展完全依赖于各地政府的重视程度,频频变化。针对公交价格管理的法律和政
            策也只有通用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相关的《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
            等。这些法律法规和政策通用性强,但针对性或操作性不够。

                 5. 公交行业改革滞后
                 近年来,全国各地对城市公共交通行业改革做了许多有益的尝试,取得了一些经验,
            但总的来看,中国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市场化改革与发展的实效还不够明显。一方面,城市

            公交行业市场化改革进展比较缓慢。一些城市政府主管部门政府职能的转变不到位,习惯
            于直接管理企业,不善于进行市场监管。政府在市场规则的制定、企业行为的规范、服务

            质量的监管上缺位、失位,致使一些公交企业难以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
            自我约束的市场主体。另一方面,城市公共交通市场化改革过程中存在各种不规范的市场
            运作行为。有的城市在行业管理政策上未充分考虑公交企业的特殊性,为搞活市场,草率

            决定允许在这一行业内全面展开竞争,导致公共交通企业竞争的过度开放。不少已改制的
            公共交通企业为了盈利和尽快收回经营权成本,内部实行以经营收入为考核目标的线路承

            包、单车承包、司乘人员承包等单纯的利润承包方式,司机为了完成经营任务疲劳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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