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1 -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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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研究

            提高收费标准。这种只注重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效益的改革,严重侵害了广大乘客的利益,

            也影响到公共交通的可持续发展。
                 (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事业的对策
                 1. 完善公交优先的法规政策

                 公交立法是保障公共交通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公交客运市场依法发展、依
            法经营和依法管理依据。中国现在的法规政策在公共交通方面比较欠缺,目前针对公共交
            通行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均为各地制定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条例,如《武汉市城市公

            共客运交通管理条例》《大连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条例》等等,这些《条例》均为地
            方性法规,内容多为规划建设管理、线路管理或特许经营、营运管理和设施管理的定性的
            规定。为了使有限的交通资源能够得到合理的配置,突出公共交通的基础性地位,必须尽

            早通过立法程序制定《公共交通法》《公共交通条例》等一系列的相关法律法规,营造有
            利于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健康发展的社会氛围。

                 2. 加大政府财政支持力度
                 城市公共交通建设事业是带有明显的社会公益性的,所以是需要将其纳入公共财政体
            系对其重点扶持。将公共交通发展资金纳入公共财政体系,才能为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提供

            有力的保障。首先,要在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对城市公共交通进行专项规划,并且要把
            城市公交场站等基础设施建设都划归到政府性投资项目当中去,并且对于城市公共交通更

            新或改造所需资金也要给予必要的资金援助,而不能仅用于弥补因过去投入不足而留下的
            旧账。为了彻底解决城市交通拥挤的现象政府部门必须投入大量的资金,才能使城市的公
            交具备预期的交通功能。其次,要建立起规范科学的补贴和补偿制度。因为当前公共交通

            受到油价上涨及人力成本上涨等因素的影响,很多城市的公共交通经营主体开始处于亏损
            状态。所以要通过建立规范的成本费用评价制度和政策性亏损评估制度,对公共交通企业
            的成本和费用进行年度审计与评价,合理界定和计算政策性亏损,给予适当补贴。只有这

            样才能从根本上有效缓解公共交通的运营成本过高和公共交通经营压力过于沉重的问题。
                 3. 理顺交通管理体制,推进公交改革
                 中国有些城市交通管理体制仍是部门分割、职能交叉重叠的管理模式。如长春、天津、

            石家庄、济南、南京、杭州、宁波、长沙、福州、昆明等城市,就是由交通、城建、市政、
            城管、公安等部门实施“多部门交叉”管理。“机构并立,多头管理”是阻碍公交行业持

            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必须尽快改变现状,才能实现城市公交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为此,应当在城市公共交通行政法规中,明确规定公共交通行业的归口管理部门,以及与
            财政、公安、建设、规划、市政等部门协调机制,明确各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城市公交要

            发展,仅靠理顺管理体制是不够的,只有不断革新才能给行业发展带来持续的动力。
                 城市公共交通是公益性事业,因此,政府在公共交通行业中的定位应该是资金的部分

            提供者和制度的完全提供者。在推进公交改革的过程中要切实做到“有进有退,有所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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