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4 -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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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城市道路系统规划
上述城市道路分类方法,源于非机动化交通尚处于主导地位的 20 世纪 90 年代,个体
机动交通在城市交通中所起的作用很小,干路系统在发挥机动交通通行效率上的优势无从
体现,在城市开发和道路建设实践中逐渐形成“大路大开发,小路小开发”的开发模式和
“重视干路,忽视支路”的建设理念。进入 21 世纪以来,城市交通机动化水平迅速提高,
个体机动交通在城市出行结构中所占的比重逐年增加,而城市开发和道路建设并未随出行
结构的改变而进行调整,道路分级与交通活动尺度、用地开发及交通组织等方面的关系处
理也仍在沿用非机动化时代和机动化时代初期的习惯思维。
首先,在城市开发和道路建设实践中,仅有快速路的通过功能得到了较好的彰显,而
其他等级道路的功能定位则仍游移于模糊的地带。快速路本身即是城市交通机动化高速发
展初期为解决城市大尺度交通活动的通行效率而诞生的产物,故在工程实践中其通过功能
基本得到较好的保证。主干路从规范定义上应承担通过功能,但受到非机动化时代沿干路
大规模城市开发的模式和理念影响,沿线土地开发强度偏高,不同等级道路无差别的与主
干路平交,吸引了过多短距离的地方交通,主干路的通过功能和通行效率得不到保证,与
快速路的层级差别过大。主干路的实际功能在通过与集散之间游移,导致中长距离通过性
交通过度依赖快速路,快速路不堪重负。
次干路从规范定义上以集散功能为主,服务于集散性的交通,但在工程实践中其功能
定位最为模糊,集散交通的作用往往被忽视,而片面追求通行能力,与一般主干路的功能
区别不明晰。支路从规范定义上应承担到达交通,服务于沿线地块,但在工程实践中往往
走向两个极端;或者为提升路网的交通容量,通过打通、拓宽等手段将其与交通性干道衔
接,引入过多过境交通,而使本地交通的环境恶化;或者干脆被忽视,服务于地方性交通
的支路网不成体系,使短距离地方交通向干路集中,增加主、次干路的交通压力。
主、次干路和支路道路功能的模糊定位,以及道路功能等级与交通活动尺度的错位,
使长距离通过性交通与短距离地方性交通不能有效分离,既无法满足通过性交通对于速度
和效率的需求,也难以保障本地交通活动有良好的交通环境和安全环境;交通拥堵的解决
扩大到所有等级道路通行能力的扩张上,使道路的使用失去了功能分级,本地活动的街区
尺度丧失,活动也随之萎缩;城市既失去了效率,也失去了环境和特色。
其次,城市道路分类体系主要基于机动交通的需求,慢行交通的功能需求得不到体现;
割裂了城市道路与沿线用地的联系,忽视了城市开发对于道路公共活动空间的功能需求。
而在道路设计和建设实践中,往往过度注重于对机动交通的服务,各种等级道路均强调交
通需求预测与通行能力分析,以论证机动车道建设规模;机动交通的通行能力被置于各等
级道路设计的首位,慢行交通和公共活动的功能需求则处于从属的地位,其空间需求常被
忽视,乃至被任意压缩,只能在道路红线满足机动交通需求后的剩余空间中进行考虑。这
对于承担中长距离机动交通的快速干道而言本无可厚非,但对于集散性道路,特别是承担
地方性交通和沿线布置有各类商业、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支路而言,则显得本末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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