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4 - 废水处理与环境影响评价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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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环境影响评价分析
鉴于交通噪声具有一定的方向性,故对于服务于远郊区、卫星城的城市道路宜考
虑进出城高峰期道路两侧噪声的差异;同时,城市道路交通流的速度—流量关系
可以分为自由流阶段、稳定流阶段和拥挤及消散阶段,不同阶段对交通噪声影响
不同,故宜计算营运各期的交通饱和度,以便结合相关规律对交通噪声预测值进
行修正。
德国的“RSL90 模式”涉及的相关参数包括交通类型、交通量、车速、停车
场和道路环境数据、传播能力类型等,允许简单交通中断和未知交通流。因此,
基于此模式开发的 Cadna/A 噪声预测软件在预测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时结果相对准
确,误差可控制在 3dB 左右。该模式在对车型进行划分时,只分大车和小车;适
用的车速为汽车 30km/h~130km/h、卡车 30km/h~80km/h,即车速不拘泥于 48km/h
以上,在中低车速时适用性也较好。该模式也是我国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
中心推荐的 Cadna/A 噪声预测软件的基准计算公式,目前已有诸多学者采用该
软件对城市道路、高架桥、立交桥和十字路口进行噪声影响应用研究,适用性
较好。
大量研究实例表明,城市次干路车流量为 800 辆 /h~1500 辆 /h 时,路边交通
噪声一般为 65dB~70dB;主干路车流量为 1700 辆 /h~3000 辆 /h 时,路边交通噪
声一般为 68dB~78dB;快速路车流量为 10000 辆 /h~20000 辆 /h 时,路边交通噪
声一般为 70dB~84dB。因此,在噪声预测时,可以结合相关成果进行自查和修正
预测过程,以便获得更符合实际的预测结果。
2. 背景噪声值建议
针对城市道路背景噪声值的复杂性,若现场测量不能将背景噪声值和交通噪
声区分开时,可考虑测量现场的环境噪声值,包括交通噪声和背景噪声,再取环
境噪声值与现状交通噪声值差值得到背景噪声值。现状交通噪声可根据车流量、
车辆类型及比例等参数,依据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相关附录计算近似得
到,鉴于前文提及“导则模式”在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影响预测中误差较大,在应
用该模式时需要对其适用性进行研究和修正以减少据此方法得到的背景噪声值的
误差。
3. 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建议
在城市道路环评阶段,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除了要求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和环
境协调外,措施的可操作性也不容忽视,这直接关系到环评文件的质量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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