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 - 环境监测与污染实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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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与污染实用技术
Practical Techniques for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and Pollution
于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是环境质量标准与污染物排放标准内容上的配套
补充以及环境质量标准与污染物排放标准有效执行的技术保证。
(四)环境质量标准与环境功能区之间的关系
环境质量一般分等级,与环境功能区类别相对应。高功能区环境质量要求严格,
低功能区环境质量要求宽松一些。下面举例说明。
1.GB3095—2012 关于环境空气功能区的分类和标准分级
(1)功能区分类:二类
一类区: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
二类区:为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工业区和农村地区。
(2)标准分级:二级
一类区:适用环境空气污染物一级浓度限值。
二类区:适用环境空气污染物二级浓度限值。
2. 地表水环境质量功能区的分类和标准值
(1)功能区分类:五类
Ⅰ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贵鱼类保护区、鱼虾
产卵场等。
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
泳区。
Ⅳ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Ⅴ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同一水域兼有多功能的,依最高功能划分类别。
(2)标准值:五类
对应地表水上述五类功能区,将地表水环境质量基本项目标准值分为五类,不同
功能类别分别执行相应类别的标准值。水域功能类别高的区域执行的标准值严于水域
功能类别低的区域。
3. 声环境功能区的分类和标准值
(1)功能区分类:五类
0 类: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 类: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
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 类: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
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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