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 - 环境监测与污染实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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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与污染实用技术
             Practical Techniques for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and Pollution


             于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是环境质量标准与污染物排放标准内容上的配套
             补充以及环境质量标准与污染物排放标准有效执行的技术保证。
                 (四)环境质量标准与环境功能区之间的关系
                 环境质量一般分等级,与环境功能区类别相对应。高功能区环境质量要求严格,
             低功能区环境质量要求宽松一些。下面举例说明。

                 1.GB3095—2012 关于环境空气功能区的分类和标准分级
                 (1)功能区分类:二类
                 一类区: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

                 二类区:为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工业区和农村地区。
                 (2)标准分级:二级
                 一类区:适用环境空气污染物一级浓度限值。
                 二类区:适用环境空气污染物二级浓度限值。

                 2. 地表水环境质量功能区的分类和标准值
                 (1)功能区分类:五类
                 Ⅰ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贵鱼类保护区、鱼虾
             产卵场等。
                 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
             泳区。
                 Ⅳ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Ⅴ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同一水域兼有多功能的,依最高功能划分类别。
                 (2)标准值:五类

                 对应地表水上述五类功能区,将地表水环境质量基本项目标准值分为五类,不同
             功能类别分别执行相应类别的标准值。水域功能类别高的区域执行的标准值严于水域
             功能类别低的区域。
                 3. 声环境功能区的分类和标准值

                 (1)功能区分类:五类
                 0 类: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 类: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
             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 类: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
             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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