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8 - 环境监测与污染实用技术
P. 28

» 第一章 环境监测概述




                要遵循总纲总体要求。
                    专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包括环境要素和专题两种形式,如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影
                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为环境要素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建
                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等为专题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火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机
                场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石油化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为行
                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国家环境标准分为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法
                律法规规定必须执行的其他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强制性标准
                以外的环境标准属于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环境标准,推荐性环境标准被
                强制标准引用,也必须强制执行。

                    (三)环境标准之间的关系
                    1. 国家环境标准与地方环境标准的关系
                    执行上,地方环境标准优先于国家环境标准。

                    2. 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之间的关系
                    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分为跨行业综合性排放标准(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大气污
                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行业性排放标准(如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合成氨工业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综合性排放标准与行业性排放
                标准不交叉执行。即有行业性排放标准的执行行业排放标准,没有行业排放标准的执

                行综合排放标准。
                    3. 环境标准体系的体系要素
                    一方面,由于环境的复杂多样性,使得在环境保护领域中需要建立针对不同对象

                的环境标准,因而它们各具有不同的内容用途、性质特点等;另一方面,为使不同种
                类的环境标准有效地完成环境管理的总体目标,又需要科学地从环境管理的目的对象、
                作用方式出发,合理地组织协调各种标准,使其互相支持、相互匹配以发挥标准系统
                的综合作用。

                    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是环境标准体系的主体,它们是环境标准体系的
                核心内容,从环境监督管理的要求上集中体现了环境标准体系的基本功能,是实现环
                境标准体系目标的基本途径和表现。
                    环境基础标准是环境标准体系的基础,是环境标准的“标准”,它对统一、规范

                环境标准的制定、执行具有指导的作用,是环境标准体系的基石。
                    环境方法标准、环境标准样品标准构成环境标准体系的支持系统。它们直接服务


                                                                                          • 17 •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