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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艇通信技术研究
RESEARCH ON SHIP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一)中国海上搜救系统的组织结构
中国海上搜救应急领导机构为国家海上搜救部际联席会议,主要研究、议定
海上搜救重要事宜,指导全国海上搜救反应工作。成员单位有交通运输部、工信
产业部、公安部、民政部、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卫健委、自然资源部、海关部
署、应急管理部、中国气象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海军、空军等单位。
海上搜救中心是中国海上搜救系统中的核心机构。它分成中国海上搜救中
心、省海上搜救中心和市海上搜救分中心三级。三级海上搜救中心之间能进行相
互快捷、可靠的通信,负责中国海上搜救责任区内海上遇险报警的接收、确认及
核实和海上搜救应急组织、指挥工作,制定和执行地方海上应急预案及规章制
度,建设中国海上搜救和污染应急反应的信息系统。各级海上搜救中心一般都设
在各级海事局,由各级海事局负责其日常工作。
海上搜救力量是中国海上搜救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专业救助力
量、政府公务力量、军队力量和其他社会力量。专业救助力量主要是中国打捞救
助局及其下属机构,如北海救助局、东海救助局、南海救助局、烟台打捞局、上
海打捞局、广州打捞局、北海第一救助飞行队、东海第一、二救助飞行队和南海
第一救助飞行队等。负责中国沿海水域的国内外遇险船艇和航空器的人命救助、
财产救助、消防工作以及沉船沉物打捞、沉船存油和难船溢油的应急清除统一
部署救助船艇、直升机飞机等救助值班待命力量,承担实施有关救助指挥调度和
协调工作并提供水上、水下工程作业服务。政府公务力量主要包括海事部门、海
关、公安部门等。它们的职责是组织本系统力量参加海上应急行动,为海上应急
行动提供相应服务和技术支持。其他社会力量主要指可投入救助行动的民用船艇
与航空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社会人力和财力资源等。
海上保障力量是保障海上搜救应急工作顺利进行的力量,它也是中国海上搜
救系统中的不可忽视的组成部分。它为海上应急工作提供治安、医疗、通信、气
象等保障。主要包括公安、卫生部门、通信管理、气象等部门。
(二)中国海上搜救总流程
中国海上搜救一是指海上搜救中心获得海上遇险信息后协调、组织和指挥相
关的搜救力量进行搜寻和救援行动。它由预警、遇险报警、核实与确认、应急响
应、应急行动、应急行动结束等阶段组成。海上搜救的各个阶段如下:
预警阶段。此阶段是预防海上遇险事故发生,缩短海上搜救响应时间,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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