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8 - 船艇通信技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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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船艇通信概述




              现问题并积累经验,也有助于增强全社会的公共安全和海洋环境保护意识。
                  4.海上搜救公共服务能力存在的问题
                  (1)海上搜救体系的协调性有待提升
                  中国海上搜救指挥体系复杂而不统一。专业救助力量、海事执法力量、军队

              和武警及其他社会力量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海上救助,虽然可以有效补充专业海
              上救助力量,但在搜救相关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增加了统一协调的难度,制约了
              搜救效率的提高。
                  (2)海上搜救方面的立法有待完善

                  目前,中国海上搜救方面的立法仍不尽完善,主要体现在:完善的海上搜救
              法律框架尚未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人命搜寻与救助条例》仍处于提交审
              批状态,有关搜救条款散见于中国《海商法》《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法律中;现
              有的海上搜救相关制度以地方性法规为主,立法层次低,权威性差,法律效力有

              限;部分海上搜救相关的法律法规滞后,在2000年之前出台的20多部海上搜救法
              律规范中,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经多次修订外,其余的均从未更新,与
              海上搜救实际脱节。
                  (3)海上救助装备的数量有待增加、性能有待改善

                  救助飞机数量不足。中国海岸线长达180000km,共分布着20架救助飞机,
              飞机平均配置距离约为900km,而海空救助的最佳状态是在海岸线每隔200km左
              右配置一架救援直升机。
                  救助直升机飞行半径仅能达到110nmile,有效搜救范围较小,并且只能承担

              在白天、简单气象条件下的救助任务,无法在夜间或者比较恶劣的气象条件下开
              展救助。
                  (4)海上搜救应急反应速度有待提高
                  目前,中国海上救助力量仍以救助船艇为主。按照平均航速约20kn、平均应

              急准备时间30min推算,救助船艇从接收搜救指令到抵达离岸50nmile的遇险现场
              所用的总时间为180min(中国全部水上交通险情中沿海占63.3%,而沿海险情中
              94%均发生在离岸50nmile以内的海域),即包括30min的应急准备时间和150min
              的应急到达时间,这远远超出了遇险人员120min的平均生存临界时间。

                  (5)专门的海上搜救教育培训体系有待建立
                  目前中国救助船员和飞行员分别按照商船普通船员和民用航空飞行员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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