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2 - 新时代乡村文化振兴与乡村社会治理理论与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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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乡村文化振兴与乡村社会治理概述
民不崇法,不尊法,不守法,没有法律意识,那么乡村法治建设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
之木。农民要以负责任的态度主动参与到乡村法治建设过程中。一是要通过图片、视频等
多种多媒体形式展示有示范意义的法治宣传成果,加强对损害农民合法权益、影响农业发
展、危害农村稳定案件的总结提炼,对具有典型性、普遍性的案件汇编形成典型案例,适
时向社会发布,教育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还要多举行公益诉讼
专题宣传活动,重点深入基层将公益诉讼大平台、随手拍举报二维码进行普及,鼓励群众
提供公益诉讼案件的线索。二是要创新普法宣传知识媒介或平台,在应用传统传播载体基
础上,积极开发新渠道、新产品,充分把传统媒体如广播、报纸、电视等和新兴媒体如微
信公众号等结合起来,发挥“组合拳”的优势,利用自身特点,跟随时代发展潮流,勇于
创新,以此转变基层群众“宁信访不信法”的错误观念。
4. 加强多方参与、共管监督
在乡村社会治理体系的构建中,注重培育党建引领多方参与的行动机制,把社会力量
引进到乡村的公共法律服务中来,邀请法律援助机构、公益律师队伍、法律志愿者团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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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进来,实现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参与主体多元化 ,邀请社会多方力量进行监督,旨
在提升乡村法治水平。在实践过程中,首先,加强各村(社)的法治队伍建设。聘请法律
顾问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设立“一室三员”(综合治理室、网格员、警员、法律顾问)的
服务咨询机构,并邀请律师为村“两委”及相关成员讲解法律知识,审查村委会合同,针
对有集体企业的村庄提出合理合法的运行建议。其次,加强法律宣传力度,在村民的日常
生活当中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氛围,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口袋书”、漫画、
情景剧等方式,实现法律教育的全覆盖。再次,拓宽农民群众参与乡村社会治理的渠道,
积极探索治理主体与农民双向互动的新形式,延展服务领域,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把
相信农民、依靠农民、发动农民放在首位,塑造农民的自觉参与意识。
5. 提高乡村执法能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要聚精会神提高办案质量,进一步减轻基层执法人员的工作压力,使他们有余力可以
为农村群众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定期组织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并要进行结业考试评比考核,
以培养他们自身的法律素养,更快更好地解决农民群众的“急愁难盼”。同时,要加强人
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合理设置划分基层人民调解的组织架构,加大对人民调解组织的经
费投入。破解人民调解员的职业发展瓶颈,对于年轻的人民调解员,要拓宽他们通过各种
体制机制发展的相关渠道。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和效能评价机制,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和人
民调解员的正向激励,对于其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惩处。加大对人民调解的宣传,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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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在乡村社会的辐射力度,提升人民调解组织的影响力 。还要加大对基
1 黄莉娜 . 论乡村振兴背景下法治乡村建设 [J]. 南昌航空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23
(4):52-56,114.
2 张刚 . 乡村社会治理的法治路径研究 [J]. 长沙大学学报,2020,34(3):7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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