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6 - 环境影响评价理论与实践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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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思考
般选择简单,投资较低的工艺方案。环境影响评价中还需根据企业,按照总体要求建设运
行的管理方案和监控方案并送地方环保局审核备案,遵守环境保护的方案与原则。同时后
期企业应该进一步加强管理,由专人负责污染控制工作的人员,进行定期记录耗材购买和
更换时间,购买量,整理台账,并保留相关采购发票复印件,每月定期向环保部门备案。
重视环境处理装置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制定专人负责监督和检
查,确保方案的正常进行。
(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局限性
1. 对战略决策影响较小
早期的环境影响评价仅仅是针对建设工程项目。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这种片面的
评价制度已经不能满足环境的可持续性的发展原则,并逐渐暴露其局限性。环境影响评价
是一个被反映的过程,并不是在项目实施源头就会显露出来的,通常是在实施以后才逐渐
被人们所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受限于最初的决策,并不能影响到以后的布局。所以,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仅仅停留在初级的层面上的环保,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环境的实际问题。
2.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较窄
由于环境影响仅仅是针对环境单方面的评价,并无法从区域范围内考虑资源的利用和
环境的保护,也无法考虑环境规划的整体过程,因此就显得评价范围较为狭窄,无法实现
环境和经济同时的发展。
3. 评价考虑因素不全面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只是针对环境规划的本身进行评价,对规划后诱发的新的环境影响
因素无法准确预料。而在实际生活中,一个地方环境的重新规划往往会引发一些新的环境
影响因素。这些新的环境影响很可能会超过主要的规划环境的影响因素。另外,规划环境
影响的评价因素也缺乏对项目建成后的环境影响评价。
(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发展历程及体系
1.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定义及发展历程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在规划阶段,对该规划在实施后可能会造成的生态环境影响进
行分析和预测,并针对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提出预防方案的过程。就目前来看,我国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会随着社会对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视度的提高以及应用频率的增加而不
断健全和进步。截至今日,我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已经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从早期的项
目环境影响评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到目前的战略环境影响评价,2002 年审议通过《中
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一次明确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国务院颁布的《建设项目
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是我国第一个明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法规,随后,我国陆续制订了
《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办法》《关于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规
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HJT130—2003)等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标志着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和行政支持体系已初步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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