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1 - 环境影响评价理论与实践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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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勘查与探矿工程技术
对于农村居民,城市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更强。但不管是建设项目还是其他专项规划,在
城市中进行得相对较少,大部分对环境影响较大的工程,如河流治理、生态区建设、垃圾
填埋、公路修建等都在乡村,而农村居民的参与程度有限,连供水供电这样关系到切身利
益或是对自身生活有重大影响的事情都很少有参与权,更何况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参与意
识较低,必然会影响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进行,从而影响当地环境质量。
(三)公众参与环评的法律保障机制不完善
目前,在法律上,我国的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仍缺乏一个科学完善的实施体系,这
就导致实施公众参与时无法可依或给违法者提供漏洞的尴尬局面。我国在《宪法》等法律
中提出的公民参与过于笼统且可操作性低,《环境影响评价法》“虽然单独列出一条规定
了国家鼓励公众参与的条款,但是没有具体内容的支撑,成了一副空壳”。另外,我国的
《环境影响评价法》缺少司法救济保障,项目单位不考虑公众意见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等条款,同时没有对应的监督机构及问责机制,使得公众参与缺乏保障。因此,法律未赋
予救济权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的公众参与只能是流于形式。
(四)公众参与的结果缺乏反馈
环境影响评价的结果具有时效性,不同时刻的环境影响评价结果可能存在比较大的差
异,然而我国并不能够做到及时地公布环境影响评价结果,这也可能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造成影响,阻碍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也可能会延迟进一步的环境保护措施的决
策时间,以致于无法更好地保护我国生态环境。
(五)公众参与环评的可操作性存在欠缺
我国的环评机制起步较晚,发展还不成熟,在可操作性上还有欠缺。由于环评技术规
范的不健全,还没有具体明确规定不同项目类型、规模、复杂程度、敏感程度、占地面积、
项目选择公众代表的人数,采用何种调查方式、如何确保公众的代表性。评价单位一般只
是根据工作经验而定,难免忽略了一些公众的意见。
(六)公众的环境知识储备不足
公众参与中各方面的群众,由于文化程度的差异、环境保护意识的强弱以及社会背景
和各自利益的不同,在环境保护与发展经济思想认识上存在一定的差距,较难以形成集中
的意见。而且由于部分公众不能正确理解发展、污染与环保之间的关系,对可持续发展观
的认识不科学,调查结果有时不能正确反映实际情况,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环评目
的的实现。
(七)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形式单一
现今我国一般采用的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形式有 3 三种,分别为公众问卷调查、
座谈会和论证会,其中应用最为广泛的是公众问卷调查这一方式,因为这种方式制作成本
低,操作步骤少,相对其他的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形式比较简单,因此受到环境影响评
价工作人员的青睐。然而由于在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过程中,采用的形式过于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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