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2 - 新编动物防疫检疫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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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编动物防疫检疫手册
5.3.2.1 发现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向农业农村部门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
构报告,并由货主采取隔离等控制措施。
5.3.2.2 发现病死猪的,按照《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
等规定处理。
5.3.2.3现场核查待宰生猪信息与申报材料或入场时附有的动物检疫证明不符,
涉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向农业农村部门报告。
5.3.3 确认为无碍于肉食安全且濒临死亡的生猪,可以急宰。
6. 同步检疫
与屠宰操作相对应,对同一头猪的胴体及脏器、蹄、头等统一编号进行检疫。
6.1 体表及头蹄检查
6.1.1 视检体表的完整性、颜色,检查有无本规程规定疫病引起的皮肤病变、
关节肿大等。
6.1.2 观察吻突、齿龈和蹄部有无水疱、溃疡、烂斑等。
6.1.3 放血后脱毛前,沿放血孔纵向切开下颌区,直到舌骨体,剖开两侧下颌
淋巴结,检查有无肿大、水肿和胶样浸润,切面是否呈砖红色,有无坏死灶 ( 紫、
黑、黄 ) 等。
6.1.4 剖检两侧咬肌,充分暴露剖面,检查有无囊尾蚴。
6.2 内脏检查。取出内脏前,观察胸腔、腹腔有无积液、黏连、纤维素性渗出
物。检查脾脏、肠系膜淋巴结有无肠炭疽。取出内脏后,检查心脏、肺脏、肝脏、
脾脏、胃肠等。
6.2.1心脏。视检心包,切开心包膜,检查有无变性、心包积液、纤维素性渗出物、
淤血、出血、坏死等病变。在与左纵沟平行的心脏后缘房室分界处纵剖心脏,检
查心内膜、心肌有无虎斑心和寄生虫、血液凝固状态、二尖瓣有无菜花样赘生物等。
6.2.2 肺脏。视检肺脏形状、大小、色泽,触检弹性,检查肺实质有无坏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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