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1 - 民航空管信息化建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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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信息化建设在未来空中交通管制中的应用




             全,亟待加强管控。由于现阶段民用无人机存在制造门槛低、获得渠道广、使用
             者良莠不齐、运行缺乏规范等问题,政府监管亟需方方面面的政策法规和技术方
             法协同支撑,任重而道远。


                 一、民用无人机的发展

                 我国民航局颁布的《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中对无人机(Unmanned
             Aircraft,UA)的定义是:“由控制站管理(包括远程操纵或自主飞行)的航空器,

             也称远程驾驶航空器(Remotely Piloted Aircraft,RPA)。”而各国对无人机定
             义上却不尽相同,如英国民航局定义的无人机就必须是可反复使用的航空器,这
             和美国国防部定义中的“可以是一次性使用”的描述有所不同。无人机系统种类
             繁多,分类方法也多种多样。常用的分类方法有航程分类和质量分类。如按航程
             分类,可分为近程、短程和远程无人机系统。近程无人机系统航程通常为 5~50

             公里,短程无人机系统航程通常为 150~300 公里,远程无人机系统航程通常为
             700~1000 公里。
                 在有人驾驶航空器已十分发达的今天,各类无人机系统能够迅速发展与其自

             身的特点是分不开的,其主要特点是:一是不载人飞行,适合承担有一定危险性
             的任务,如战场侦察和危险试验后的采样或观测工作;二是无人机相对有人驾驶
             航空器使用灵活,对场地和环境要求低,如执行灾后的遥感、遥测任务;三是无
             人机生产使用成本比一般航空器低,如无人机执行电力巡线等任务。美国国家航

             空宇航局在分析无人机发展前景时,整理了在民用领域的主要用途,包括国土资
             源管理、国土安全、商业运输、农业作业、科学研究等诸多领域。
                 (一)民用无人机概述
                 1. 民用无人机的分类与功能

                 民用无人机目前主要有单旋翼(直升机)、多旋翼、固定翼三种,其中多旋
             翼近年来细分出了穿越机、植保机等功能性机种,固定翼近年细分出垂直起降固
             定翼。与航模相比,从飞行功能来看,无人机通过机载飞控,可以实现两大飞行
             功能:一是在遥控时进行辅助飞行,即利用 GPS 信号以及机身传感器,实现自

             动悬停、航向修正等等,达到简单操作的方式要求;二是可以在没有遥控器的情
             况下使用地面站控制进行自主飞行,即在地面站以前规划好飞行路线及要求,上
             传到无人机飞控中后由飞控控制无人机自主完成飞行任务。从通讯能力来看,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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