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1 - 韩国传统文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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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民俗制度与文化



            能给下级职员带去好处。这主要是因为带有另外一种情况出现,即上级官员一般
            不会来“打秋风”,通常情况上级官员也打不到“秋风”,因为作为民选官员可
            以并且有底气对上级说“不”,为了他自己的政治利益有时也不得不说“不”,
            否则就没有他自己的“根据地”,就会因得不到选民的信任而落选。所以,韩国
            的官员大多是服务型的,为下级官员和选民服务。

                 当然,韩国政坛上也有很多腐败问题。如果用心观察,下级官员或民众贿
            官之事(所谓向上级“买官”或利益行事)的确很少,大多是官员“贿选”同僚
            或下级买官,或者横向接受企业的贿赂(谋求集团利益)。然而,一俟发现则“赐

            予”严厉的惩处,上至卸任总统也不无例外地要接受检察官的调查,比如坠悬身
            亡的卢武铉前总统。执政为民,有禁必行,三权制约,这都使得韩国的行政体系
            能够较高效率地运转。

                 二、官助民办的文化院


                 韩国社会非常重视文化活动,专门设置了文化院,它与中国现有的文化艺
            术制度截然不同。
                 中国体制中,文化活动主要是官方性质的,如文化部门体系下的各省文化厅、

            各县市文化局,再就是乡镇文化站。尤其是县市一级文化局下有群艺馆、文化馆、
            图书馆、剧团、电影院、演出公司等,成了群众文化活动的主体,但就其性质而
            言,大多都是“吃皇粮”的,行政、国有性质,由事业经费拨款,保证了行政事
            业费及人员的福利工资。然而就其实际的效果看,以行政任务为主,效率较为低
            下,指的是有事就做,没事就闲,不会主动适应市场或寻找市场,对文化活动处

            于一种被动的满足状态——整体上说有些“得过且过”的意味。当然还有一种是
            半官方性质,即社联所属的文化协会或文联旗下的协会,人员来源较广,有官方
            的背景,也有一般的专业技术人员或者兴趣爱好者,也会举办一些活动,但由于

            经费上的短缺,开展的活动往往又是有限的,而且也是社团性质,较少市民能有
            资格参与。
                 韩国的文化院则不同,纯然是民间性质,但官方会拨款,类似于官助民办
            性质。
                 首先是韩国文化院机构的产生和运作方式较独特。一般而言,是向行政首

            长申报制。有相应的章程与管理办法,经费来源与绩效管理,然后申报给道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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