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3 - 韩国传统文化研究
P. 83

第三章 民俗制度与文化



                 三、礼制中的继承权

                 朝鲜李朝有位客观唯心主义哲学家,宋时烈,字英甫,号尤庵,朝鲜汉城
            人,祖籍恩津(今韩国大田市),曾任判书和右议政等职。有资料说他是因立世

            子问题而被流放和赐死的。因为一个礼制问题何至于遭此大罪?世子问题是怎么
            回事?
                 这涉及韩国古代的礼制,它源于中国,与中国一样。
                 有一个常识,就是家族政治继承的问题。一般来说,对老百姓而言,不管

            古代还是现代,都是长子继承制,即由长子或长孙来作为继承的第一人,无论遗
            产、债务、祭礼等,从物质到精神,概由长子领衔处理。比如葬礼上,长子是抬
            遗像或遗骨(骨灰)的人,祭祀时也由长子站位(上复位)正中第一人,四时祭

            活动也由长子召集家庭或家族成员,长子是召集人、决定者。如果长子不在世了,
            则由长孙负责。所以,长子制可以说是全民合约,约定俗成的事,不需再商议,
            也不会有任何非议。
                 但对皇帝或诸侯而言,则没有这么简单。长子不是当然的太子,也不是皇

            位的当然继承者。立谁继位,谁能做太子,这是非常复杂的问题。复杂在于两个
            方面,一是皇帝的兄弟或叔父、伯父有可能篡位,皇帝的众多儿子甚至侄子也虎
            视眈眈。立太子与否显得不是很有分量,换句话说,立了太子也不一定能做成皇

            帝。第二个复杂的问题是,立太子等事情又被大臣或儒生们左右,有一套礼制约
            束着。但因为不同的利益分配问题或政治势力的影响,再加上皇帝或太后、皇太
            后等亲眷的喜好不一样,往往又会违反礼制。这样,就会产生不可预测的因素,
            立太子也就成了政治力量的角斗场,自然不免有人在这里得到便宜,也就有了输

            赢之分。
                 这在古书中是有记载的。唐代杜佑《通典》卷八十八记载:“周制,父为长子。
            不言嫡子者,通上下也。亦言立嫡以长也。正体在乎上,又将所传重也。庶子不

            得为长子三年,不继祖也。郑玄云:此言为父后者,然后为长子三年,重其当先
            祖之正体,又以其将代己为宗庙主也。庶子者,为父后者之弟也。言庶者,远别
            之也。”

                 以上一段话虽然主要是谈服丧的时间长度问题,但里面区分了何为世子、
            嫡子与长子的概念。通常而言,借现在的话说是“立嫡长子”。立嫡,是就血统


                                                                                    73
                                                                                    73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