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9 - 现代化教育模式与实践创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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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高校教育教学的管理创新
务。因此,既要赋予系开展学生管理工作的职责,又要让其拥有开展学生管理工
作所需要的权力,做到责权统一。适当下放管理权限给各个系,便于其及时发现
问题,及时教育处理,可提高管理工作的实效性。三是进一步推行校系一级学生
工作体制的党政融洽,协调统一。四是实行年级辅导员制,与学分制相适应。强
化以系为单位的年级管理,进一步增强班级管理、专业教学之间的融合力度。但
强化并不否认班级管理,因为在学分制的条件下,学生班级仍然是一个重要的学
生单元组合,应纳入学生管理体制。
四、健全学生管理制度
学生是学校最大的群体,学生管理工作的成效直接关系到整个高校的稳定与
发展。高校教育改革迅猛发展,使高校越来越成为没有“围墙”的校园。高校学
生智商高、知识面广、观念更新周期短、法律意识不断增强,高校学生个体之间、
个体与学校之间的权利和利益关系也变得更加复杂,这迫切要求学生管理工作要
运用法律和规章制度调节规范各主体之间的关系。依法治校、依法对高校学生进
行教育和管理是高校教育的任务,也是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因此,建
立科学、规范、完整的学生工作规章制度是学生管理工作的需要。高校应按照国
家有关法律规定,依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完整的、可操作性强的程序、步骤和
规章制度,并以此规范学生的行为,行使有效的管理。
第一,高校在对学生的管理中,必须依法制定全方位的规章制度,并对现有
的规章和条例进行清理和修订,过去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改革成果应予以继承,同
时要充分考虑整个社会法制的进步和依法治校原则对学生管理的要求,无论是修
订原有的规章制度,还是重新制定规章制度,都要注意与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
政策相一致,在规范管理的同时,要注意保护学生享有的合法权益,真正体现法
的价值。
第二,要更正一种错误观念,即仅仅将法律作为一种工具和手段来治理学校
和办理一切事情,把法治化管理理解为“以罚治校,以罚代管”。“管理”并非
管制,“管理”是管理和服务的统一,要把法律作为管理学校的依据和最高权威,
因为法律除具有惩罚、警戒、预防违法行为的功能,更重要的是还有评价、指引、
预测人们行为,保护、奖励合法行为以及思想教育等基础功能。
第三,建立学生保护机制,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可以建立学生申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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