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7 - 跨境电子商务的市场销售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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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我国跨境零售进口电商市场
(二)完善跨境电商进口政策
在跨境电商发展的当前阶段,需要对已颁布的跨境政策及相关措施进行适
应性调整完善。一是目前正面清单规定并不明确,除纸尿裤、红酒、果品、服饰
等能够进口的产品,还有发泡聚氯乙烯板、手用琢磨油石、已磨豆蔻年华等以快
递形式邮运的小众产品,均在清单中有所记录。建议管理部门对其范围作出调
整,把一般交易渠道难以进口却集中于邮快递途径的进口商品也应该纳入清单记
录中。二是将单次销售额定为二千万元以下,把部分奢侈品、电子等商品拒之门
外,即使按照真实的交易价格计税也增加了真实交易价格,这都使得跨境外贸电
商对零售贸易模式的吸引效果大打折扣。国家应调整有关标准,以凸显现阶段该
模式的优越性。三是针对部分试点国家在一年内暂不验核海关单的监管方法,建
议有关机构适时利用缓冲期逐步完成中国零售及进口产品监督系统的建立。
(三)加强我国 B2B 及 C2C 模式监管
跨境外贸电商进口模式,还肩负了对电商进口监管模式的创新与改革。通
过这一全新的行业改革,要打破原有监管模式的束缚,探寻并革新一个效率更高、
效果更好以及更加结合实情的全新监管模式,为 B2B 行业乃至其他领域的变革
发展累积了成功经验。从外贸企业与消费者的视角入手,打通各监管部门之间的
合作藩篱,组建口岸协同工作组,以革新的思路重建国际口岸监管秩序,建立全
球统一的跨部门作业流程,优化监管过程,提升通关效能,以消息交换、监督互
认、执行互助为基石构建线下“单向门户”。通过研发构建与海关总署、商业、
财税、工商部门、国检、外管、公安部门等众多机关数据互动的线上业务单一网
络平台,使得公司与广大消费者线上线下均可获得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四)加强物流清关体系的构建
根据当前海关清关状况,可以根据产业特征,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跨境电
子商务货物清关规范体系,在标准制订过程中,由政府部门、业界以及公司等人
士联合组成,特别是针对当前法律法规尚不能规范的领域加以规范,并且为了提
升参与跨境电子商务参与人士的业务素质,还必须对其定期进行培训,借此来提
升其产业认知度和商业运营操作流程。
(五)跨境电商四类进口创新模式
从跨境电商产品进口的贸易管理模式上来看,大致包括了保税备货模式、
国外直邮管理模式,以及集货直邮管理模式。各跨境电子商务公司针对于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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