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7 - 如何通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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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社会性主体性及其代表性 | 263
体之成员个体之越多及越强之“恒久能力”之发挥会产生越发巨大甚至不可
估量的价值或效益亦即剩余价值,同时此组织之基于其内部之成员个体之越
多及越强之“恒久能力”之发挥的社会化生产活动也将自然地具有越高或越
强之合作性 --- 从而在此社会化生产组织中,此群体之成员个体之作为“共
产态”的“层次”或“等级”越高,这些成员个体彼此间之联系中的来自于
他们对此组织之所产物之共享性之泛化性联系或泛化性联系成分也将越多或
越强。
在由此“共产态”之群体所构成之社会化生产组织中,随着此群体之成
员个体之“恒久能力”逐渐增多及加强 --- 亦即这些成员个体作为“共产态”
的“层次”或“等级”逐渐提高,这些成员个体之“恒久能力”之合作性之
发挥所产生的价值或效益亦即剩余价值通常将会“非线性”地极快地增大或
增多 --- 从而这些成员个体彼此间之联系中的来自于他们对此组织之所产
物之共享性之泛化性联系或泛化性联系成分也通常将“非线性”地极快地增
多或增强。
最后,基于此理论体系所提出之“现实性假设”之在理想之情形下所蕴
含的物质系统之意识形态分布的最大限制之任意性,在理论上并不存在高级
之“共产态”个体之“恒久能力”的强度之上限,从而在理论上也不存在高
级之“共产态”个体的高级之程度、亦即其作为“共产态”的“层次”或“等
级”之上限。因而我们可以推断在由此“共产态”之群体所构成之社会化生
产组织中,当此群体之成员个体之作为“共产态”的“层次”或“等级”足
够高时,在这些成员个体彼此间将会存在极强的近乎对应于他们彼此之合而
为一之共同性的泛化性联系。
现在,据此小节此部分之前文所提出之假设,在现实之全社会中存在一
如下“共产态”之群体:此群体中之社会成员个体所具备之“恒久能力”涵
盖所有来自于意识力间之“回溯”作用之“恒久能力”;任一此群体中之社
会成员个体均以足够突出之强度具备至少一项来自于意识力间之“回溯”作
用之“恒久能力”、从而也均为足够高级之“共产态”个体。进一步地,据
如上一系列图景,此“共产态”之群体会在彼此间形成极强的近乎对应于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