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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汉藏佛教区域特征的比较研究
A Comparative Study of the Regional Characteristics of Sino-Tibetan Buddhism in Heilongjiang
作的逻辑和必然性,根据场域内各种竞争力量之间的张力及其所占据的场域位置,
以及行动者的宗教需求,积极调试自身原有的文化结构,融入到黑龙江场域与惯
习之间的关系性系统之中,此即以布迪厄场域理论解读黑龙江场域汉藏佛教区域
特征的理论模式。
当我们抛开宗教信仰和信仰对象这些学界各家莫衷一是的定义分析信仰主
体时,“人”便是绕不开的话题。很显然,无论信仰对象是何种虚无的神秘力量,
宗教团体、宗教组织和信教群体都是由人组成的。作为宗教传播的重要媒介,人
是保障各宗教正常运行的实在基础,离开神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宗教是无法正常
运转的,更无可能在脱离人这一传播介质的情况下得到传播和发展。人是各大宗
教神秘符号的解读者,也是宗教文化符号象征物的创造者,更是宗教活动的体悟
者与实践者。因此,宗教可以说是由人的主观性创造而来,又面向于人,对人的
宗教观念、宗教习惯、宗教实践等主观性的价值判断产生外在的型塑作用,并且
在为人提供宗教功能、宗教服务的同时需要被人服务、被人建设、被人弘传的一
种关乎于人、依赖于人的信仰。
在方法论上,布迪厄的场域理论对场域与行动者主观性之间的关系有此论
述:“各种位置的场域与各种立场的场域,或者说基于客观位置的主观态度的场
域密不可分,也就是说,与行动者的实践和表达所构成的、受结构形塑的系统密
不可分……对置身于一定场域中的行动者产生影响的外在决定因素,从来也不直
接作用在他们身上,而是只有先通过场域的特有形式和力量的特定中介环节,预
先经历了一次重新形塑的过程,才能对他们产生影响。” 246 从理论上来分析,各
大宗教虽有各自崇拜的神祇,然而人作为信仰主体而言,其在场域的各种位置的
主观态度不但无法彻底避免,反而参与到场域运行的规则当中,行使支配与被支
配的权利,即场域行动者受场域自身结构和场域内部各方力量的影响,形成相应
的性情倾向,进而以一系列性情倾向支配场域结构的过程。
本章对黑龙江场域汉藏佛教区域特征的考察,印证了场域与行动者主观性
之间的关系。总的来看,寺院作为信教群众参与宗教活动以及出家众度过宗教生
活的场所,汇聚了宗教生活的神圣性和宗教活动的世俗性,与此同时,作为佛教
文化符号的集中展示空间,寺院往往也是反映场域佛教信仰现状及其本土化变迁
246 [ 法 ] 皮埃尔·布迪厄、[ 美 ] 华康德著,李猛、李康译:《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引》,北京:中央
编译出版社,1998 年,第 143-14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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