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3 - 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法律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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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民商法与不动产登记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民商活动的范围、领域都在不断扩展,经济活动的形
式也呈现出多样化发展的趋势,而由此引发的安全问题也逐渐增多,从而引发了
人们对于民商法的更多关注。在这样的背景下,也促使民商法的内涵在不断拓展,
从而朝着更加安全、可靠的方向发展。具体的变化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民
商法主体应用范围的扩展,在信息技术、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的当下,电子商务
的蓬勃发展,使得交易主体的范围得到了极大的扩展,促进民商法的应用范围也
在持续扩大中;二是在现代化科技的辅助下,信息的传播速度、途径都发生了根
本性的转变,人们获取信息的方式更加多元化和高效,同样的,商品交易的途径
和方式也呈现出多样化发展的趋势。而这些变化都推动了民商法内涵的发展,使
其更具实用性。
2. 原则变化
民商法原则变化主要体现在安全、平等及效益三个方面。第一,作为调整商
品经济关系的法律,安全是民商事活动的基础和前提,当然也是民商法中需要明
确的。尤其在中国经济全面迈向新常态发展阶段,相对于经济活动的数量,经济
活动的质量才是关键,因此只有在保障经济活动安全的基础上,才能谈到质量的
提升。第二,是中立原则,实际上,无论经济发展处于哪个阶段,中立平等都是
维护市场秩序稳定性的关键,即必须确保参与到民商事活动中的主体都能获得公
正、平等、中立的对待,避免不公平现象的出现。新经济形势下的公平更要在各
方面都得到体现,如技术公平性、交易媒介的公平性等,从而确保参与到民商事
活动中的主体都能够获得公平的竞争机会,维护交易双方的权益。第三,无论是
安全原则还是中立原则都是为了营造起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从而确保民商事
活动安全性和可靠性,确保双方都能获得稳定的经济收益,进而促进市场经济的
快速发展。这就是说,民商法在保障市场安全性和公平性的基础上,还要关注于
市场的发展以及经济效益的提升,并努力寻找公平和效益之间的平衡点,从而发
挥出法律保障人们权益的作用,同时又成为经济效益提升的推动力。
3. 制度变化
法律作为保障人们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要求其必须体现出与时俱进性。对
于民商法而言,在新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下,其内容、应用范围也在不断进行调
整和完善。事实上,无论经济处于哪种发展背景下,民商事活动都应受到法律的
维护和保障,从而保证经济活动的有序性和安全性。因此,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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