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5 - 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法律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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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民商法与不动产登记
民商法体系需完善。在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的背景下,民商法受到了更多的关
注。然而,民商法体系依然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完善和滞后性,出现了与社会经济
发展以及人们需求之间的差距。传统的商品交易形式单一,因此最初的民商法内
容也相对简单。然而,随着经济发展增速的加快,经济活动形式百花齐放、数量
更是一日千里,而国际经济活动的增多,互联网的高度普及,让民商法体系不完
善的问题暴露无遗,内容拓展不及时、内容滞后等问题的出现,导致民商法无法
在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背景下发挥作用。
(三)社会经济发展背景下民商法的发展方向
规范力度的提升。未来,中国经济必然会进入高质量、高效率发展阶段,因
此,提高民商法的规范力度也是势在必行的。而在针对民商法体系完善的过程中,
除了依旧要体现出民商法对于经济活动的约束力外,更要关注民商法在经济发展
中的作用以及与其他法律之间的联系,找到民商法与其他法律之间的平衡点,从
而充分发挥出民商法在推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因此,要对民商法所处的市
场经济环境、法理、应用范围等进行全面深入的思考,以提升民商法的规范力度,
推动民商法朝着深层次发展。此外,要进一步探索民商法的应用范围,尤其要关
注民商法在虚拟经济中的应用,提高电子商务、互联网背景下的民商法的约束力。
此外,要持续优化民商法体系,对民商法的内容、本质以及受到经济发展所产生
的影响和变化等进行分析,以构建起完善的民商法体系,推动民商法在经济发展
中的高效应用。
民商法全球化发展。在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普及程度不高的过去,各国间
的经济活动更多局限在本国市场内,国际的经济往来较少。在这个时期,各国之
间的经济活动更具有独立性的特点。随着互联网的快速普及应用,全球一体化发
展格局迅速建立,为国际贸易搭建了发展的平台。可以预见的是,未来,各国之
间民事和商事往来的数量必然会逐渐增多。而考虑到各国之间政治、文化背景的
差异,如何保障经济活动的公平性,必然要通过民商法给予保障。在这样的背景
下,就必然推动民商法朝着全球化、统一化的方向发展。然而,即便统一是民商
法必然的发展趋势,也不意味着各国民商法的发展步调必须保持高度的一致性,
而是一种差异化的统一。换句话说,各国应更加关注民商法的发展趋势和方向,
从而建立起一种既能体现本国社会经济特点,又能与全球经济发展趋势相一致的
民商法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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