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5 - 高等职业院校财务体系的构建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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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高职院校财务预算管理



              或财政部门对自评进行审核,而审核人拥有相应的评价权;最后,是由第三方进
              行专项资金评价,委托人拥有组织或评价权,而第三方则是实施权。在中国颁布
              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中明确强调要优化、改进财政及预算部门绩效评价主体
              的功能,还要积极探索第三方评价模式并合理利用。结合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

              预算管理及财政部门拥有的评价权,可以视作专项资金的评价主体。相较于中国
              政府的绩效评价内涵,此规定有一定的差别,若只是站在财政角度进行剖析,财
              政支出绩效评价无法真实反映财政支出的效益。对于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责任主体
              而言,其涵盖了专项资金的使用人、管理人和监督人,同时也拥有使用绩效、管

              理与监督绩效的权力。通俗来讲,主管部门负责专项资金的决策、管理,财政部
              门担负着监督资金的责任,而资金的使用人还要结合法律法规科学行使使用资金
              的职责。
                  (六)高职院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的选择

                  在构建评价指标体系的过程中,最为关键的就是选择评价指标,在设置指
              标期间不仅要包含专项共性评价指标,以便衡量各受益单位的管理及使用资金的
              能力;还要依据项目的实际特点设计更具个性的评价指标,这样也能真实反映项
              目资金的运作情况与效果。针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而言,项目的投入与

              过程维度使用的是共性指标,效果与产出维度采用的是个性指标,结合不同项目
              的特点便可科学选择指标体系。在构建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后,还要合理
              选用评价手段,这样评价结果的科学性与有效性便能得到有效保障。在选择评价
              方法时高职院校不但要综合学校自身的运营与教育特点,还要联系各项指标,依
              据专项特征最为适用的便是目标结果比较这一方法。依据高职院校当下的运营特

              点,评价流程如下:由专业人员使用综合分析判断方法来评判指标,再依据评分
              情况合理构建数字模型;科学对比学校财政专项资金落实前与落实后的指数差异,
              根据自身经验与理论基础制定差异评价标准,并探讨出现差异性的主要原因,明

              确指标确定权重系数,这样也能合理调整指标权重;明确不同评价指标的加权分
              值,基于此再计算权重系数。
                  (七)高职院校专项资金绩效指标的评价结果
                  自新预算法实施以来,其强调要将资金绩效评价与预算安排有机结合,对

              预算的编制也要依照上年度的评价结果。由此也可体现中国公共财政机制的建设
              力度。通过在预算分配及管理环节全面体现绩效评价,并由立项开始一直到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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