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5 - 新时期财务会计理论创新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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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政府绩效评价体系


               的评价、同级之间评价,评价方式主要采用座谈举手表决的形式,通常上级部门、
               同级部门及本部门等相关人员座谈,汇报上一年的工作,然后由参会人员举手表
               决哪些部门考核合格、哪些部门不合格、哪些部门优秀等,这种内部评价监督缺

               乏科学性,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往往被质疑。相比政府内部监督,服务型政府绩效
               评价的结果能够更好地反映社会公众的意志。

                   三、服务型政府绩效评价体系的构建


                   服务型政府绩效评价体系的构建就是运用科学的方法、标准和程序对政府机
               关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公共服务的品质、效率、公众满意度等方面加以分析和评价,
               进而对其公共服务的绩效等级进行评定。服务型政府的绩效评价体系应包括四个
               基本要素:评价主体;评价客体;评价标准与方法;评价指标体系等。

                   (一)服务型政府绩效评价主体的构建
                   当前我国政府绩效主要采用以目标责任制考核、组织考察和工作检查等为手
               段的评价方式,绝大多数是上级对下级的评议、同行之间的评议或者是单位内部
               自身的评议,而对外部即社会公众的评价重视不够。政府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

               员,政府绩效评价缺乏社会大众的参与、监督和批评,内外之间呈现单向性。在
               对政府绩效评价的主体选择方面,应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将能够反映政府工作
               业绩的主体纳入评价主体范围。作为评价主体应具备三个基本条件:一是绩效活

               动的直接或间接受益者或控制者;二是对绩效评估的内容较为熟悉;三是达到一
               定的管理效果。
                   服务型政府绩效评价需要引入政府机构服务的最终使用者乃至公共产品和服
               务提供过程的参与者等政府外部评价主体,才能正确评价政府工作的绩效。相对
               于内部评价主体,外部评价主体会更多的对组织管理的效率和公平进行评价,有

               利于确保政府服务以政府顾客的利益为出发点。多个主体对政府绩效进行测评既
               有利于体现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也有助于政府进行全方位的监控,保证政
               府全部行政行为和行政过程始终处在社会的有效监督之下。因而,政府绩效的评

               价主体应从单纯的内部组织扩展到外部,形成既包括内部评价主体,也包括外部
               评价主体,并以外部为主的评价主体体系。
                   评价主体一。政府工作做得如何,感受最深切、看得最清楚、最有评判权的
               是公民,为此应把从较为熟悉政府基本情况和政府工作、经常接受政府服务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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