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3 - 科技创新肩负应对气候变化新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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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气候变化科技创新与合作
然而,与上述控温目标相比,通过技术应对气候变化的潜力仍有待大规模释放。
从技术转让的对象和频率来看,至今为止,低碳技术的国际转让仍主要在发达国
家之间通过市场进行,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发展中国家内部之间的低碳
技术转移仍较少发生。从技术转让的效果来看,在这些有限的面向发展中国家和
欠发达国家的低碳技术转让实践中,作为技术接收方的发展中国家及欠发达国家,
大多仅停留在接受和使用了低碳技术设备方面,并未从中获得直接的低碳技术创
新能力。应对气候变化因此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技术创新与合作需求。
二是以科技合作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国际共识日渐形成。技术开发与转让一
直是国际气候谈判中的重要议题。二十余年的技术谈判始终伴随着发达国家和发
展中国家的利益分歧,但谈判从政治上促进了各方以技术应对气候变化共识的形
成和强化。2015 年达成的《巴黎协定》使得通过国际科技合作的方式提高全球
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日渐成为共识。《巴黎协定》技术条款的核心是,加强所有
缔约方之间的气候技术合作、重申对发展中国家的技术合作行动予以支持,这为
“后巴黎”有效落实技术开发与转让行动提供了明确方向和目标。巴黎会议期间,
由中、美等 20 个国家作为创始国共同提出并加入的“创新使命”旨在推动各国
应对气候变化技术研发活动的信息分享和合作创新。“自主贡献预案”(INDCs)
进一步促使各国重视以应对气候变化技术创新引领经济社会的低碳转型。
三是气候变化领导力出现真空,以科技合作应对气候变化迎来窗口期,利于
维护全球气候治理的积极成果,并拓展全球气候治理的合作空间。受全球经济危
机和欧债危机影响,欧洲经济一度陷入低迷 ; 欧盟东扩导致其内部气候政策分化,
相关谈判失效,欧盟在全球气候治理中的领导力下降。在哥本哈根气候会议之后,
欧盟本身对于应对气候变化治理的政治意愿降低。英国脱欧、难民问题更是将欧
盟转变为气候变化领域的“搭桥者”“领导者”“协调者”等多重身份的杂合体,
已不能依靠绝对的领导力来引领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走向。
二、新形势下中国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国际科技合作的战略意义
一是中国低碳技术发展迅速,优势产能的对外输出需求增加,开展应对气候
变化国际科技合作可助力中国低碳产业海外拓展。经过十余年的发展,中国低碳
产业日趋壮大,在新能源设备研制技术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在核能发电等低
碳领域形成了一定优势,实现了获得国内自主知识产权和共有国际市场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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