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 - 临床诊疗与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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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妇产科疾病诊疗
亡。连续性服务不仅指覆盖孕产妇全孕期的全流程保健服务,还包含服务地点的
连续,既家庭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医院之间无缝连接。学者还倡导医疗机构要
树立产科重症监护意识,建立专门针对危重孕产妇的产科重症监护室,以提高对
危重孕产妇的抢救能力。此外,要畅通转诊机制,确保非高危妊娠妇女也能得到
设施完备的医疗机构的优质、及时服务。
20 世纪 70 年代末我国妇幼专家良行设计了适应我国国情的高危评分法,并
在 1980 年被开始应用在卫生部开展的高危管理试点研究中,北京、上海、广州、
深圳等地率先应过高危评分法进行高危管理。1989 年卫生部首次制定《高危妊
娠产前评分标准表》并推荐应用,高危妊娠评估遂在全国各地广泛使用。贺玉华、
陈华研究证实,通过高危评分加强高危妊娠管理是有效的,使孕产妇死亡率、围
产儿死亡率逐年下降。但她们认为全国高危妊娠评分标准不统一,容易导致高危
程度被低估 , 不能引起医惠拍充分重视及监护。639 例高危娠临床研究也显示,
高危评分低的妊娠也可直接导致胎儿窘迫、新生儿窒息甚至死亡等不良结局。因
此,学者们开始探索结合各地实际、安全有效的高危评分方法。1992 年,上海
市妇幼专家研究并推行分级加评分法以改进大城市的高危妊娠管理。将原来的高
危评分标准即将高危因素分为固定因素及动态因素两大类,按其严重程度分成分
及分两档。1999 年,洪一萍的研究表明,广州市自 1996 年起将高危评分法改为
分类评定法调整高危妊娠筛查管理模式后,将高危孕产妇发生不良妊娠结局风险
控制在与一般孕妇相同水平。
2001 年,翁霞云提出高危妊娠管理的新概念。强调在高危妊振评估方面,
除了既往筛査模式中评估孕产妇生物医学因素的高危得分,还应该充分评估环
境、社会文化、行为、卫生保健方面是否对孕产妇妊娠造成威胁,倡导医疗机构
要将社会心理模式与医学模式统一运用在高危妊娠各环节管理及围产期保健服务
中去。胡月英、程琳、戴晶通过纳入大样本量的孕产妇临床病历资料,运用统计
学方法进行回顾性分析,探讨高危妊娠发生情况、妊娠结局、高危妊娠管理指标
间的关联,提倡医疗机构要通过完善高危妊娠管理制度,保证医务人员在诊疗、
保健、监测、数据上报等环节中的执行。同时要充分调动孕产妇自我监管的积极
性郭华主张,妇幼保健机构要完善三级保健网络,利用信息技术共享孕产妇资料,
方便专案管理、随访等工作,提高高危妊娠管理质量。谢群的研究表明医疗机构
应该根据妊娠不同阶段、高危因素的分布特点,有重点地抓好高危妊娠管理。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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