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5 - 城市规划与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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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城市规划体系



                            表 2-1 1953—1965 年机构变动表(根据资料整理)
                  时间           机构名称及隶属关系                             说明
                                                      这是暂时的决定,由该局统一建设计划与
                 1953.03        建工部城市建设局
                                                      技术指导
                                                      国家计委成立基本建设联合办公室,下设
                                                      城市建设组、设计组和施工组,其中建设
                 1953.07      国家计委城市建设计划局
                                                      组统管城市建设计划,为了加强城建的计
                                                      划性设置城市建设计划局
                                                      负责城市的长远计划和年度参与重点工程
                              建筑工程部城市建设总局             的厂址选择,指导城市规划的编制,其中
                 1954.08
                             (建工部城市建设局更名)             成立城市设计院,协助重点城市编制城市
                                                      规划设计
                                                      此时,城建局仍存在,制度城市建设的政
                           国家建设委员会城市建设计划局
                 1954.11                              策、规章、条例、制度和定额指标,组织
                               (由国家计委划归)
                                                      城市规划的审批
                          国务院城市建设总局(建工部城市 主管全国有关城市公用事业的各项计划,
                 1955.04
                                 建设总局撤销)              使城市规划发挥综合指导作用
                                                      解决区域规划的统一性,负责城市规划的
                 1956.05  城市建设部(城市建设总局撤销)
                                                      全面工作,部下还设立了城市规划局
                                                      1958 年国家建委被撤销,城市建设部合并
                 1959.10        建工部城市规划局              到建工部,后建工部城市建设局分为城市
                                                      建设局和城市规划局
                 1960.09   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城市规划局
                 1961.01       国家计委城市规划局              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被撤销
                                                      当时,基本建设工作转由国家经委领导,
                                                      经委设立了基本建设办公室,城市规划局
                 1964.04       国家经委城市规划局
                                                      就由该办公室领导,同时规划设计研究院
                                                      被撤销
                 1965.04       国家建委城市规划局              第三届国家建委成立
                  1966           城市规划局取消              全局人员下放“五七”干校

                   (2)地方机构的加强
                   在地方,1952 年在中央于建工部下暂设城市建设局,管理全国的建设规划时,
               相应的,地方被要求在各大区建筑局下设城市建设处。而到了 1953 年 5 月时,
               改设在财委下。
                   1953 年 9 月,国家要求各地建立和健全大区财委的城市建设局(处),工

               业建设比重较大的城市要建立建设委员会。之后,在 11 月,中央应国家计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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