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1 - 城市规划与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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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城市规划体系
市发展规划的重要基础。其后,中央财政委员会于一九五二年十月发布《城市规
划批准程序暂行办法(草案)》《城市规划设计暂行办法(草案)》。
在此期间,我国的城市规划工作表现出了与国民经济发展相类似的“修复”
特征。从国家经济恢复的角度看,从规划组织的建立、城市建设的萌芽到编制的
实际操作,都表现出转型的特征。城市规划的调整,也是“一五”期间的一个过
渡期,因此,虽然我国的立法制度比较分散,但是,关于巩固革命政权、建立基
本社会秩序的法律、法规十分积极,而当时的城市规划还远未发挥如此重要的作
用,因此,城市规划的立法并未进入到政府领导的视线,只是早期探索的一个不
可避免的产物。
在恢复重建的最初阶段,政府的控制方式也开始以革命斗争中的习惯政策进
入到了统治的范围,但是,因为在最初的时候,它永远不可能形成一个统一的局
面,因此,在这个时候,集权的统治还没有彻底展开,全国和地方都还保持着比
较分散的制度。
二、城市规划的政策调整
(一)城市规划的主要要素
中国在经历了三年的经济复苏之后,于 1953 年开始,开始了第一个五年规划,
并首次有了政府主导下的大规模经济建设。城市规划也迎来了它的首次春天 . 但
是,1953-1977 年间的十多年间,伴随着中国政治环境的曲折变化,在计划经济
体制下,城市规划的发展并非一片坦途,而是经历了一个从兴盛走向衰败的曲折
历程。
1. 社会背景:计划经济时代的到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初,经过三、四年的建设,从根本上改变了我国的经
济状况,使中国具备了全面、全面、有计划地进行经济建设的条件,从 1953 年
开始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也正是从这一年开始,国家逐渐加大了规划管理的力
度,以满足大工业建设的需求。在国家层面上,国家按照其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
性,将其划分为三类,进行统一管理与分配。具体表现为:一种是实行国家对其
进行统一的管理和分配;第二类物资,由中央机关统一调配;三类物资,按当地
统一调配。所有的建筑企业,都要经过当地人民政府的计划、劳动部门和工会的
批准。“一五”规划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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