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3 - 城市规划与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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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城市规划体系



               望;③未考虑到城市建筑的功能与美感,未考虑到中国人的生活习惯、生活方式
               等因素。
                   为此,全国建委组织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来制定我国的《城市规划》。

               一九五五年冬天,行政院成立「建委会」,由全国政协委员曹新、市规划局兰田
               主任任总干事,葛起明先生主要负责起草工作,并请来一位苏联著名学者雅·捷·克
               拉夫丘克作顾问。本文根据对苏联城市规划的研究和近几年来西安,兰州,包
               头,洛阳涧西区等几个城市的规划内容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历时近半年,最终于

               一九五六年夏天完成了。原称为《城市规划编制审批暂行办法》的《城市规划编
               制管理办法》,经国土资源部领导审议,认为“审批”权属全国性机构事项,需
               报请国务院批复。为了尽快发放此种方法,决定暂且将“审批”的印章、印章等
               一并取消。这一年 7 月,国家计委通过了这一规定,并将其命名为《城市规划编

               制暂行办法》,这是中国首部关于城市规划的技术性法律文件。
                   《暂行办法》包括总则,规划设计依据,规划设计阶段,详细计划,编制文件,
               签订合同七章,44 条,见附件。鉴于《纲要》属国家规范性文件,借鉴前期工
               作经验,将原苏联”区域规划 - 总体规划 - 详细规划”三期”简化为”总体规划 -
               详细规划”两期,并根据各城市的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规定,可灵活处理(第 3

               章第 15 条)。《暂行办法》体现了鲜明的时代性,它的制定宗旨是规范规划的
               制定过程,方便城市规划工作的开展(第 1 章第 1 款),这与它的发布宗旨相一
               致;城市规划的基本特点就是按照国家经济发展规划,保障其相应发展的可能性

               (第 1 章 1),同时也体现了计划经济的思想。“一五”时期,《暂行办法》已
               指导 150 余座城市完成了前期或中期规划,对中国的城市规划和建设产生了很大
               的影响,有些方面的内容至今仍有很大的影响。
                   从 1953-1977 年,中国城市规划走过了春之繁盛、秋之萧瑟、乃至寒冬之寒

               的历程。在这繁荣之中,伴随着全国工业化进程的推进,中国的都市规划也步入
               了高速发展的时代。这一时期的繁荣,也暴露出了集中管制下的城市规划的特征:
               在其定位上,城市规划是国家经济规划的延伸与补充,即与产业建设相配套的项
               目安排、项目的制作;从主体来看,政府是唯一的投资者、规划者和行动者;在

               规划编制审批制度方面,中央规划主管部门对地方城市规划的制定和审批进行了
               直接的决定和参与,同时,中央政府对其的引导也是技术性的,其内容安排过于
               细致,过于死板,注重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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