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7 - 股权转让法律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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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股权转让涉税实务




               意识,相关的税务机关应该加强纳税宣传,研究制定《股权转让交易企业所得税
               操作指南》规范科普性质的宣传册及文件。对于企业建立约谈机制,了解缴纳税
               款的情况,制定明确规定,完善交易过程中的登记信息,从而防止企业有意识或

               无意识的偷逃税款。
                   4. 建立信息化监控体系
                   当今电算化的发展规模不断扩大,针对异地股权交易特别难监控的情况,可
               以直接从电子记账的角度进行监控,从账务中获取交易的真实信息。在国家税收

               机关中,各部门对于入库、反馈检查等环节的工作应加强联系,密切配合,一系
               列的工作通过建立完整的信息库,对相关信息及资料的流转,后续跟踪,申报情
               况等环节进行管理。

                   5. 明确政策依据和操作规程
                   对于纳税人而言税收征管的标准应该统一,否则会出现像“阴阳合同”之类
               的现象使本该纳税的企业钻制度的空子偷税漏税。对此有用的办法有:第一,明
               确股权转让收入定价的管理政策,考虑交易定价明显偏低的标准以及处理的方法;
               第二,对于资产评估报告的报送做相应规范,包括报送范围、评估方法等;第三,

               由政府官方途径引入规范合理的中介机构,对于被交易的股权价值进行合理的评
               估,从而确定更加合理的公允价值;第四,在操作过程中的手续和规程通过书面
               形式通知到位,严格执行,保障税务管理和转让流程的高效性。


                   二、股权转让所得个税管理

                   股权转让交易金额巨大,真实成交价格和成本不易被税务机关掌握,一直是
               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的重点和难点。《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税务总局 2014 年第 67 号公告),为加强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管理,堵塞

               征管漏洞,提供了操作规范,明确了具体标准和要求。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各
               方面条件的限制和制约,股权转让个税征管还没有实现根本性突破。
                   (一)股权转让个税管理的情况

                   1. 建机制,加强与市场主体登记机关配合
                   个税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个人转让股权办理变更登记的,市场主体登记
               机关应当查验与该股权交易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2020 年下半年以来,
               市税务部门多次与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沟通,统筹考虑政策规定和“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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