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 - 基于核心素养下音乐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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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Music Education Based on Core Literacy
基于核心素养下音乐教育研究
(一)音乐教育审美哲学
20 世纪 50 年代末的美苏战略竞争引发美国大规模的教育改革,为了在竞争
中获得优势,美国将数学和科学技术作为教育改革的重心。美国音乐教育界为了
让音乐这门学科在学校教育中不受忽视,提出音乐教育需要“一种更强的理论基
础,一种学术上更加靠得住,或许还包括脸面上更加值得尊重的基础,基于这种
观念来阐释学校音乐课程的重要性……”。基于这一需要,美国一些音乐教育理
论家提出了音乐教育的审美哲学观念,其中以雷默及其著作《音乐教育的哲学》
为代表,其主要观点是:
1. 关于音乐教育的本质
音乐教育的审美哲学认为音乐教育的本质是审美教育。雷默在其被誉为“音
乐审美教育里程碑”的《音乐教育的哲学》一书中提出了他对音乐教育审美哲学
的认识。他认为:“尽管音乐有很多重要的非音乐性或者非艺术性功能,但是对
全人类来说,它的音乐的或艺术本质才是它独特而珍贵的禀赋。音乐教育的作用,
首先是要开发每一个人对音乐的艺术力量与生俱有的反应能力。”实际上,在雷
默看来,这种“反应能力”是一种对音乐本体的“审美感知力”,它是音乐教育
的首要和根本目标,而且只有通过“审美教育”才能实现。因此,音乐教育审美
哲学将审美教育看作音乐教育的本质。
2. 关于音乐教育的价值
音乐教育的审美哲学认为,音乐教育的根本价值在于它是一种感觉教育。雷
默认为:“艺术教育的主要作用就是帮助人们达到包含在事物的艺术品质中的感
觉体验。因此,可以把艺术教育视为感觉教育。”“音乐教育最深刻的价值,同
所有人文艺术学科教育最深刻的价值一样:通过丰富人的感觉体验,来丰富他们
的生活质量。”因此,音乐教育审美哲学把学生通过审美教育获得对音乐的感受
能力作为音乐教育的根本价值。
3. 关于音乐教学
音乐教育审美哲学为了实现音乐审美感受能力这一根本价值,在教学上提出
以下观点:首先,音乐的学习要建立在对大量不同时代、不同地区、不同风格的
音乐作品的感性认知上。在雷默看来,“好的音乐”是“真正有表现力的音乐”。
他认为“各种类型的音乐一爵士乐、摇滚乐、民间音乐以及音乐会音乐一在寻找
富有表现力的音乐时,这些都应被考虑为适当的音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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