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 - 中药学课程教学实践与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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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学课程教学实践与反思
                      Teaching Practice and Reflection on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Curriculum


             这一目标,1993-1996 年间,北京、上海、广州、成都、南京等一批师资力量雄厚、
             设备优良的中医学院升格为中医药大学,进入21世纪以来,又有天津、湖南、辽宁、
             浙江、长春等一批中医学院升格为中医药大学。

                  此后,一些有条件的中医药院校又陆续采用了更符合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律的
             七年制、九年制的中医药高级人才培养模式。1995 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
             了北京、南京、上海、成都等 6 所中医药大学及中国中医研究院建立第一批中医
             药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至此,更高层次的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逐步建立起来。

                  事实上,早在 1978 年,中医药研究生教育就开始起步了。当年,中国的研
             究生教育开始恢复。中国中医研究院也开始在全国招收具有执业经验的年轻中医,
             率先在北京举办了中医研究生班,对他们进行培养提高,开中医药研究生教育之

             先河。
                  到今天,中医药高等教育已经走过了数十年的历史,中医药高等教育规模不
             断扩大,实现了从高职、本科到硕士、博士的多层次、多学科、多元化全覆盖。
                  2. 师承教育发展
                  1990 年 6 月,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

             采取紧急措施做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的决定》,从全国范围内选出
             500 名有独到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的中医药专家为指导教师,每人配备 1 到 2
             名理论和实际均有一定基础的中年助手为继承人,以 3 年为期,制定计划,签订

             协议,严格考核,以师承方式继承。这一文件的发布启动了第一批全国老中医药
             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师承教育逐步成为培养中医药人才的重要方式。
                  此后,我们可以通过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文件,窥见中医药师承教育发展受到
             的重视。
                  2003 年 10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正式实施,规定“国家

             鼓励开展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继承工作,培养高层次的中医临床人才
             和中药技术人才”, 并明确规定了承担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继承工作
             的指导老师及职称资格条件。

                  2009 年,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提出要“探索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师承教育模式,丰富中医药人才培养方式和
             途径。”
                  2016 年,国务院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 年)》,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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