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0 - 现代财务管理与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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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dern Financial Management and Auditing
              现代财务管理与审计

             施,从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和改善经营管理的角度考虑,较第一种设置方式更为

             有利。
                 3. 由企业最高财务主管领导
                 由于企业最高财务主管是直接负责企业财务工作的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机构

             接受他的领导,会影响审计的独立性,不利于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因而较少采
             用这一设置方式。
                 (二)中国内部审计机构
                 中国内部审计机构以接受部门或单位行政领导人的领导,向他们报告为主要

             的方式。内部审计机构在组织内部的地位和层次上,各单位或部门又有所不同,
             有的接受厂长,经理直接领导,有的接受副厂长、副经理领导,还有的接受总会
             计师领导等。另外,在审计业务方面,中国内部审计机构要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
             指导,这是中国内部审计机构的一个显著特征。

                 1. 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
                 中国《审计法》规定,内部审计机构对本单位以及本单位的下属单位的下列
             事项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①财务计划或者单位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②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合同及其经济效益。
                 ③国家和单位资产的管理情况。
                 ④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
                 ⑤承包、租赁经营的有关事项。

                 ⑥本单位领导交办的和审计机关委托的其他审计事项。
                 2. 内部审计机构的权限
                 为了保证内部审计机构能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中国内部审计机构具有下列
             权限:

                 ①检查凭证、账表、决算、资金和财产,查阅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②参加有关的会议。
                 ③对审计中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
                 ④对阻挠、破坏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经单位领导人批准,可

             以采取封存账册和资财等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⑤提出制止、纠正和处理违反财经法纪行为的意见,以及改进经营管理、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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