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6 - 新时期社会保障理论相关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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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the Issues Related to Social Security Theory in the New Period
             新时期社会保障理论相关问题研究


             三,“兼爱”“夫爱人者,人必从而爱之”,这体现的是人与人之间平等的爱,
             提倡人与人之间互利,共同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利益,这为维护社会安定有序打下
             坚实的基础。墨家学派从上至下的治理举措可为基层党组织社会治理能力提升提
             供理论借鉴。


                 二、基层社会治理重要论述产生的现实依据

                 (一)党的十八大以前中国基层社会治理取得的显著成就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基层社会逐步走上了制度
             化、法治化的轨道,尤其是自 20 世纪 80 年代广西的合寨村成立第一个村民委员

             会以来,以村民自治和居民自治为代表的基层社会治理逐渐发展起来,基层社会
             治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和显著成就:一是基层民主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二是
             基层社会治理的主体结构和规范不断完善。第一,基层民主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

             展。在中国,基层民主制度主要是指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人民直接参与国家事
             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的重要形式。党的十七大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首次被写
             入党代会报告,并被纳入中国特色政治制度的范畴,这为基层群众直接参与社会
             公共事务的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党在汲取马克思主义民
             主思想的基础上与中国基层实际相结合所探索出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制度,它

             拓宽了基层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下,中国村(居)民
             自治机制不断完善。一是在民主选举上。基层党组织加强了对村(居)民委员会
             换届选举的领导和把关,保障了选举的规范性;居民在实践中创新出众多选举办

             法,如“海选”“一步法”等,保证了选举的公正性。二是在民主决策上。村(居)
             民参与民主决策的形式不断丰富,如社情民意反映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等,这拓
             宽了群众反映意见的渠道,保障了基层群众的决策权;此外,部分地区还逐渐探
             索出村民直接参与村庄公共事务管理的“公决制”,即村庄的重大公共事务、宅
             基地使用等由全体村民投票表决来共同决策。三是在民主管理上。各个村(居)

             委员会通过制定完善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明确规定了民主管理的内容,涉及
             管理各城乡社区内部的公共事务、协调邻里纠纷或利益纠纷、维护社区卫生环境
             和社区治安等,使基层群众真正做到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四是在民主监督上。

             各村(居)委会普遍实现事务公开制度,定期及时公布社区的政务信息和财政信
             息,保障了基层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述职、问责机制逐步完善,全国每年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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