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7 - 新时期社会保障理论相关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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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社会治理问题及创新路径的几点思考



                  (三)领导农村各类社会组织的能力不强
                  中国农村社会治理经历了“社会管制—社会管理—社会治理”,再到现在的
              构建人人共建、人人共治、人人皆能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这也给社会组织参与
              治理指明了新的方向、角色定位和要求。但在农村这个特殊社会领域里,社会治

              理比较复杂,如何处理好基层党组织与农村社会组织的关系、领导社会组织重新
              定位新时代要求的角色参与,就是一个必须面对的社会治理源头问题。第一,基
              层党组织与社会组织间关系尚未理清。乡村振兴的全面推进使农村经济发展向好,
              农村自然地出现了全新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态环保等各类型的民间组织,因

              而对于村民提出的新诉求,一些基层党组织完全依靠于社会组织回应,疏于领导。
              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从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和谐社会”构建的高度,提出了
              构建“多元社会管理格局”的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进一步提
              出要加强建设国家治理体系的总目标。这一系列要求和论断实际上肯定了农村社

              会组织、农村经济组织和村民个体在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合法性地位。然而,
              就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实践来看,基层党组织与社会间关系尚未理顺,主要表现为
              基层党组织与农村社会自治组织之间力量的失衡。从二者的互动过程来看,基层
              党组织“领导力量”过于强大,社会“自治力量”过于弱小,两种力量之间失去

              了平衡。第二,基层党组织与社会组织间协同治理机制尚未形成。当前,尽管在
              一些农村基层治理实践中以党建引领农村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
              经验与模式,如湖南省大成桥镇党组织通过构建“专业化 + 网格化”的社团治理
              体系、搭建“1+6”的社团组织、畅通“网格 + 社团”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了

              最大范围的乡村治理共同体。但就总体而言,农村社会组织整体发育不足,农村
              社会治理中的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内生动力不足,保障机制不完善,未能协调
              发展,协同治理体制不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协调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
              职能转换不够,使得中国农村基层社会组织在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中不能有效发挥

              作用。
                  (四)社会资源整合能力不强
                  农村社会治理涉及领域和范围广,时间周期长,需有较为丰厚的经济基础,
              才能保持长效和持续性开展。中国地大物博,各地农村地区各有显性资源或隐性

              特色资源,资源种类丰富。农村基层党组织只有充分整合和挖掘各类资源,增强
              集体经济基础,才能提供社会治理活动开展所需的物资保障,促进基层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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